這個問題必須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絕對不能一概而論,更不能憑借主觀意志做出盲目的判斷。一般情況下,同桌的人喝醉酒并且還出事了,事故責任劃分主要有三種情況,第一種是全桌的人都要負責,一個都逃不掉;第二種是喝醉酒出事的人一個人承擔所有責任;第三種是同桌的人承擔責任,喝醉酒出事的人不承擔責任。
究竟是哪種情況必須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判定,如果是喝醉酒出事的人是被邀請去喝酒的,并且是在沒有任何強迫的前提下自愿去的,這個時候作為邀請方的你們以及作為受邀方的出事同事,兩方都要承擔責任,因為這是雙方的共同選擇,是在沒有任何外來壓力的情況下雙方的決定,所以出事了雙方都要負責。
再者,如果是在喝酒的過程中,你們一個勁勸酒,并且是在發現了對方已經完全喝醉的情況下還在不停地勸酒,那么這個時候就需要注意了,如果對方喝醉酒并且出事了,你們作為勸酒的同桌就必須要承擔所有的責任。因為在整個喝酒的過程中你們都是主動勸酒的一方,即使是在對方喝醉沒有意識的情況下。
第三種情況,如果是因為醉酒出事這個人自身的原因,這個出事的同桌如果是在清醒的情況下主動選擇地喝酒并且喝醉出事了,那么就沒有必要擔心了,這件事情和你們可以完全沒有關系。因為在整個酒局的過程中,醉酒的人都是有意識地主動選擇喝酒,這自然就和同桌沒有關系了。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