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法院要怎么爭取判緩刑1、在辯護階段,你可以考慮從是否初犯、是否退贓、是否有被害人諒解、主動認罪、主動繳納罰金等有利于你的角度進行辯護,并可以提出要求法院判緩刑的請求。2、在最后陳述階段,你可以向法庭說明當初因何會實施犯罪,是出于什么目的、現在是否已經認識到自己行為的危害性、以后準備怎么做等方面進行陳述,并可在最后向法庭表示認罪服罰,希望法庭對你從輕處罰,并判處緩刑。二、緩刑的法律規定根據現行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第七十四條明確規定,對于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這就是說,適用一般緩刑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一是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法院認為不關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會;三是罪犯不屬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對于符合適用緩刑條件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懷孕的婦女;已滿七十五周歲的老年人,刑法明確規定必須適用緩刑,這體現了以人為本和人道主義精神。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三、適用緩刑的情形1、適用緩刑必須是被判處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適用緩刑必須是確有悔改表現,不關押也不致再危害社會的犯罪分子。3、累犯不能適用緩刑。4、上法院爭取緩刑5、緩刑不需交保證,但要交罰金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四條 對于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有期徒刑緩期執行一般是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撤銷緩刑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并公開予以宣告。根據《刑法》第七十六條規定,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并公開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條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法律客觀:《刑法》第七十六條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并公開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條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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