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
第一百七十八條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毆打他人、故意傷害、侮辱、誹謗、誣告陷害、故意損毀財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隱私、非法侵入住宅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調解處理:
(一)親友、鄰里、同事、在校學生之間因瑣事發生糾紛引起的;
(二)行為人的侵害行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過錯行為引起的;
(三)其他適用調解處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對不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民間糾紛,應當告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調解組織申請處理。
對情節輕微、事實清楚、因果關系明確,不涉及醫療費用、物品損失或者雙方當事人對醫療費用和物品損失的賠付無爭議,符合治安調解條件,雙方當事人同意當場調解并當場履行的治安案件,可以當場調解,并制作調解協議書。
第一百一百七十九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調解處理:
(一)雇兇傷害他人的;
(二)結伙斗毆或者其他尋釁滋事的;
(三)多次實施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
(四)當事人明確表示不愿意調解處理的;
(五)當事人在治安調解過程中又針對對方實施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
(六)調解過程中,違法嫌疑人逃跑的;
(七)其他不宜調解處理的。
第一百八十條調解處理案件,應當查明事實,收集證據,并遵循合法、公正、自愿、及時的原則,注重教育和疏導,化解矛盾。
第一百八十一條當事人中有未成年人的,調解時應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到場。但是,當事人為年滿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本人同意不通知的,可以不通知。
被侵害人委托其他人參加調解的,應當向公安機關提交委托書,并寫明委托權限。違法嫌疑人不得委托他人參加調解。
第一百八十二條對因鄰里糾紛引起的治安案件進行調解時,可以邀請當事人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員會的人員或者雙方當事人熟悉的人員參加幫助調解。
第一百八十三條調解一般為一次。對一次調解不成,公安機關認為有必要或者當事人申請的,可以再次調解,并應當在第一次調解后的七個工作日內完成。調解應當制作筆錄。
第一百八十四條調解達成協議的,在公安機關主持下制作調解協議書,雙方當事人應當在調解協議書上簽名,并履行調解協議。
調解協議書應當包括調解機關名稱、主持人、雙方當事人和其他在場人員的基本情況,案件發生時間、地點、人員、起因、經過、情節、結果等情況、協議內容、履行期限和方式等內容。
對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保存案件證據材料,與其他文書材料和調解協議書一并歸入案卷。
第一百八十五條調解達成協議并履行的,公安機關不再處罰。對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后不履行的,應當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依法予以處罰;對違法行為造成的損害賠償糾紛,公安機關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告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調解案件的辦案期限從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達成協議不履行之日起開始計算。
第一百八十六條對符合本規定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的治安案件,當事人自行和解并履行和解協議,雙方當事人書面申請并經公安機關認可的,公安機關不予治安管理處罰,但公安機關已依法作出處理決定的除外。
擴展資料
打架斗毆構成故意傷害罪的處罰: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本條規定,只要構成故意傷害罪,致人輕傷的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故意傷害案件中,如果案發前因為被害人有明顯過錯,被告人一怒之下失手將被害人致傷,情節明顯較輕,且案發后被告人又能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一般應從輕處罰或免除處罰。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犯罪行為所引起的附帶民事賠償,是屬于刑事法律調整的范疇,應具有懲罰性。
刑法第36條作了明確規定:“由于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分外,并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即使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才能予以免予刑事處罰。刑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械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對方先動手打架,我還手負責任嗎?一般看情況而定。
視情況而定。大多數會認定成互毆,要看你們的起因條件,別人先動手打人的,而且持續打你的。可以進行適當的自衛,合理的自衛是不用承擔法律責任的,但如果自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在許多情況下,如果你在自衛過程中還手并造成了對方的傷害,你可能會被認為有過錯并負法律責任。然而,具體情況需要考慮許多因素,包括你們的行為是否符合自衛的定義,以及當地法律的特定規定。
一般來說,如果你在對方攻擊你時為了保護自己而還手,你的行為可能被視為自衛。然而,如果你還手的程度超出了保護自己的必要范圍,你可能會被認為有過錯。
例如,如果你的還手超出了保護自己的范圍,導致對方受到嚴重傷害或死亡,你可能會被控告犯有過失或故意傷害罪。
在某些情況下,即使你還手是為了保護自己,你也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例如,如果你與對方爭執后離開現場,但對方隨后追趕你并在你離開后對你進行攻擊,你可能會被認為有過錯。在這種情況下,即使你還手是為了保護自己,你也可能會被控告犯有故意傷害罪或其他相關罪行。
因此,如果你在對方先動手打架的情況下還手,你應該盡可能保持冷靜并盡量避免暴力沖突。如果你認為自己處于危險之中,你應該盡快報警并讓警方來處理此事。如果你被控告犯有罪行,你應該盡快尋求法律援助并咨詢專業律師以了解你的權利和責任。
總之,在對方先動手打架的情況下還手可能會引起法律責任。如果你發現自己處于這種情況,你應該盡可能保持冷靜并盡量避免暴力沖突,并盡快尋求法律援助并咨詢專業律師以了解你的權利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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