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是指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妨礙偵查,并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它通常對犯罪較輕,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對其行動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1、取保候審是對涉嫌犯罪將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等待審判的當事人所采取的比較輕的一種強制措施,對人不關押,而是要求其隨傳隨到,不到擅自離開原籍和居住地,不得干擾司法機關辦案。
2、至于取保候審之后是否要繼續坐牢,從“取保候審”這四個字本身就能夠看出來。所謂“取保候審”,意思就是爭取保釋,等候庭審,庭審之后的判決結果將決定犯人是否要坐牢。因此取保候審和坐牢其實是兩碼事,沒有一定的因果關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適用刑事強制措施有關問題的規定》:人民檢察院決定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審措施的,應當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機關執行。對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證人擔保形式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將有關法律文書和有關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況、保證人基本情況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級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證金擔保形式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核實保證金已經交納到公安機關指定的銀行后,將有關法律文書、有關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況的材料和銀行出具的收款憑證,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級公安機關。
在我國《刑事訴訟法》中規定,取保候審是我國刑事訴訟法中規定的一種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夠進行取保候審,只有滿足以下四種條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才能夠被公安機關批準取保候審:
1、犯罪嫌疑人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2、逮捕后,超過了法定的羈押期限,案件不能及時辦結的。
3、所涉嫌的罪行輕微,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罰金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和不需要判有期徒刑的。
4、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至于取保候審之后是否要繼續坐牢,從“取保候審”這四個字本身就能夠看出來。所謂“取保候審”,意思就是爭取保釋,等候庭審,庭審之后的判決結果將決定犯人是否要坐牢。因此取保候審和坐牢其實是兩碼事,沒有一定的因果關系。
最后就是取保候審方式,在《刑事訴訟法》中規定,犯罪嫌疑人可以通過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出具保證書的方式取保候審。擔保人必須與案件無關,且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要享有中國的政治權利,且人身自由沒有受到限制的,最后還要有固定的居所,以及穩定的收入來源。
因此很多擔保人都是律師擔當,但其實犯罪嫌疑人的家屬和朋友也能夠成為保證人。但成為保證人后,就有義務和風險,如果沒有履行保證義務,很有可能被處以罰款甚至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關于取保候審保證金的規定就比較簡單,起點數額一千元,最高五萬元。如果是經濟犯罪和侵犯財產罪,或造成了嚴重的財產損失,保證金還會跟隨涉案金額上漲。在取保候審時,保證金必須一次性繳納,當然取保候審之后這些錢也會全部退還。
取保候審是什么意思?
一、取保候審的意思
取保候審一般指的是指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妨礙偵查,并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
二、取保候審的特點
取保候審是刑事訴訟中的一種強制措施,其期限不超過12個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在地,并應當遵守報告、通信等規定。
三、取保候審保證金
取保候審保證金是指公安機關對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取保候審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決定取保候審時,責令犯罪嫌疑人為保證其不妨礙、不逃避刑事訴訟活動而交納的一定數額的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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