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騙兒童罪量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拐騙兒童罪的客體是他人的家庭關系和兒童的合法權益;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拐騙不滿14周歲的男女兒童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行為。所謂拐騙是指使用欺騙,引誘等方法將兒童弄走,使之脫離家庭和監護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條的規定,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二條
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拐賣婦女兒童,觸犯了拐賣婦女兒童罪,就要受到刑法的制裁。一般情況下,拐賣婦女兒童的,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罰款。如果是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且出現拐賣三人以上、奸淫被拐賣的婦女、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將其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以出售為目的,拐騙婦女、造成被拐賣婦女或親屬重傷、死亡或其他嚴重后果、還有把婦女賣往境外等情況的,判十年以上的有期或無期徒刑,罰錢或沒收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
【拐賣婦女、兒童罪】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賣的婦女的;
(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
(五)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
(六)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七)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八)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
拐賣婦女、兒童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之一的。
在所有犯罪行為中,恐怕拐賣兒童罪是最能引起公眾憤慨的犯罪,這種犯罪給受害兒童和受害家庭造成的損害是無法估量的。基本上一個兒童被拐賣,就等于毀掉了一個家庭。
拐賣兒童罪是拐賣婦女兒童罪的一個選擇罪名,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施詐、接送、中轉兒童的行為。如果親生父母以獲利為目的出售自己親生子女的,也以拐賣兒童罪定罪量刑。
拐賣兒童的量刑標準如下:第二百四十條 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賣的婦女的;
(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
(五)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
(六)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七)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八)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
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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