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區分這個行為的主觀動機是屬于故意傷害案件,還是故意殺人案件;或是正當防衛行為。1、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2、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地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如果是針對正在實施的殺人、搶劫、強奸等暴力犯罪行為而進行的“持刀砍人”行為,屬于正當防衛行為,可以不負法律責任;只有防衛過當的行為,才承擔法律責任,并且應該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法律分析:砍人一刀停下是否構成犯罪中止,需要具體分析,犯罪人是否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如果自動放棄,構成故意殺人罪的中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四條 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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