窩藏罪的認定標準
窩臟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行為而定的罪名。對于事實上窩藏、轉移、收購或者銷售了贓物,但確不知情的,不構成犯罪。犯罪所得的贓物,是指通過盜竊、搶劫、詐騙、貪污等犯罪獲取的公私財物,包括金錢、物品等。
完全不知情的,不屬于窩贓。窩贓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贓款、贓物而予以窩藏的行為。是中國刑法中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的一種。主要特征是:
1、侵犯的客體是司法機關的正?;顒?。犯罪對象是贓款、贓物。贓款、贓物是指通過犯罪手段取得的款、物;
2、在客觀方面,行為人必須具有為犯罪分子窩藏贓款、贓物的行為。窩藏是指為罪犯提供藏匿贓款、贓物的處所或積極幫助罪犯轉移贓款、贓物。
3、主觀方面是故意,即行為人明知是贓款、贓物而予以窩藏。
近親屬是否構成窩藏罪?
近親屬是否構成窩藏罪取決于當事人是否知曉其違法行為,如果知道是犯罪分子還幫忙窩藏罪犯或者提供幫助助其逃避警方抓捕的,才會被判處窩藏包庇罪。但如果是在并不知情的情況下,只是作為親屬讓其借住或者借錢,是不構成窩藏罪的。窩藏罪情節較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犯罪前就謀劃好了的,處以共同犯罪的罪名。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規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窩贓罪構成要件
(1)主觀要件 窩藏是故意犯罪,過失構不成窩藏。 窩藏罪 主觀上必須是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實施窩藏行為,明知,是指認識到自己窩藏是犯罪的人。在開始實施窩藏行為時明知是犯罪的人,或是在開始實施窩藏時,不明知是犯罪的人,但發現對方是犯罪的人后仍然繼續實施窩藏行為的,構成本罪,過失不構成窩藏罪。區分窩藏的故意和過失的關鍵在于: 1、行為人是否明確知道他人犯罪,如他人已明確告知行為人自己犯了罪等等。 2、行為人是否應知道他人犯罪,如從他人的言談舉止和向行為人提出的種種要求中推斷出來。 3、窩藏行為是否違背了行為人的意志。司法實踐中,認定行為人是否犯窩藏罪,不能光看行為人的口供,而應根據行為人的行為和案件的具體情況,結合其口供和其它相關 證據 ,以綜合認定。如果行為人確定不知道對方是犯罪人,或者受欺騙、蒙蔽而為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作虛假證明的,不能認定其是出于主觀的故意,也就不能認定窩藏犯罪,不能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2)客觀特征 何謂“窩藏”,1979年 刑法 頒行時,一般認為窩藏就是為犯罪分子提供隱藏處所。后來,為了適應司法實踐中處理各類犯罪案件的實際需要,1997年刑法修訂時,對 “窩藏”作了擴大解釋:為犯罪分子提供隱藏處所或者用指使和資助財物等方法幫助犯罪分子逃往他處隱藏。新刑法第三百一十條關于對窩藏罪的窩藏一詞的內涵進行擴大解釋的做法,是比較符合窩藏罪本質特征的,防止了因刑 法規 定的不夠完善而放縱犯罪分子,做到了“有法可依”的原則,有利于司法實踐部門對窩藏罪的懲治。實踐中常見的窩藏方式有: 1、把犯罪分子藏匿于一定的處所,至于處所是否為行為人所有或占有、使用對窩藏行為的性質沒有影響。通過藏匿,使犯罪分子不容易被其它人發現,特別是不被司法機關發現,從而達到逃避刑事處罰的目的。 2、為犯罪分子提供錢財、衣物、食物及其它物品、使犯罪分子在逃跑過程中不為生活所困,更利于犯罪分子長期躲避,這是司法實踐中最常見的除藏匿行為以外,幫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的方式。 3、其它幫助犯罪的人逃匿的行為,如為犯罪的人指示逃跑踐線和方向等。 我國《刑法》規定了 新刑法窩臟罪 的量刑標準,根據實際情況的情節嚴重性,處以相應的懲罰。對于請節嚴重的,會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因此,要提高法律意識。構成窩贓罪的構成條件首先就是行為人必須要明確知道自己是犯罪的行為,可以從他的言行舉止或者行動中看出來的。
窩藏罪量刑標準
窩藏罪的量刑標準是:
1、一般犯罪情節,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窩藏罪在客觀上體現為行為人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情形。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條
【窩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窩藏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1、主體要件,犯罪主體是已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觀要件,在犯罪主觀上表現為故意;
3、客體要件,犯罪客體是司法機關正常的刑事訴訟活動。犯罪對象是各種依照刑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人;
4、客觀要件,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窩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為
相關推薦:
醉酒駕車撞人怎么處理(酒駕撞人怎么判刑和賠償)
員工因病死亡賠償最新(死亡賠償金2023年最新標準)
死亡賠償金(民法典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定)
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是什么意思)
外籍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