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強奸罪怎么判?
1、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丈夫在婚內違背妻子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妻子發生性交的,構成婚內強奸,依據強奸罪的規定判處刑罰。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在司法實踐中,婚內強奸一般不認定為強奸罪。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奸淫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3、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二款,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4、第二百五十九條第二款,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奸淫現役軍人的妻子,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5、第三百條第三款 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婦女、詐騙財物的,分別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擴展:
婚內強奸屬于家庭暴力范疇,按照理論上的闡釋,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亦有特指在婚姻狀況處于非正常的情況下,如分居、提起離婚訴訟等期間),丈夫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違背妻子意志,強行與妻子發生性關系的行為。
上海、四川、河南等地卻先后發生了丈夫強迫妻子與其進行性行為的案件,并且司法機關在處理這類案件時亦多有分歧。
婚內存在不存在強奸,"婚內強迫性行為"算不算犯罪,這一問題在理論界、司法界一直爭議很大。
婚內強行關系犯法嗎?
婚內強行關系犯法。
婚內強行關系,也被稱為強奸或性侵,是一種侵犯他人性自主權和身體權利的犯罪行為。在大多數國家和地區,無論是否存在婚姻關系,強奸或性侵都是嚴重的刑事犯罪,是禁止的,無論是在婚內還是婚外。強奸或性侵是一種嚴重的侵權行為,侵害了個人的自由、尊嚴和人權。無論是否存在婚姻關系,每個人都有權利決定自己的身體和性行為,沒有人有權利強迫他人進行性行為。
強奸罪構成的認定:
1、強奸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或者故意與不滿14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系的行為。強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強制性交),是一種違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脅或傷害等手段,強迫被害人進行性行為的一種行為。在所有的國家,強奸行為都屬于犯罪行為;
2、侵犯的客體,是婦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權利;
3、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以暴力、脅迫或其他使婦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
4、犯罪主體是年滿十四周歲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況下,婦女教唆或者幫助男子強奸其他婦女的,以強奸罪的共犯論處;
5、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強行奸淫的目的。
綜上所述,婚內強迫性行為中,丈夫違背妻子的意愿強制發生性關系在本質上是違法的。婦女的性的權利是婦女在性生活方面享有的性的自主權,不因其未婚、結婚、離婚、再婚而改變,性生活只有不違背女方的意愿在本質上才是合法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強奸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奸淫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婚內強奸是什么意思?
暫時沒有專用法律名詞:婚內強奸。按字面意思得分開兩部份來看:1、婚內,即因婚姻家庭產生的民事關系;2、強奸,即《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強奸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綜合題中案情,分析如下:
1、河北一男子在妻子提出離婚訴訟期間。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調解及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第一千零八十條,【婚姻關系的解除】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題中妻子要求離婚,并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夫妻感情不和成為事實,婚姻關系處于不穩定狀態。
民法典
2、強行與對方發生關系。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強奸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題中強行,即帶有脅迫或其他手段,在違背婦女意志,與被害人(妻子)發生性關系。而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中并沒有把丈夫排除在犯罪主體之外,題中的河北一男子,顯然也是在犯罪主體之內。
3、因為遭到反抗未能得逞。
根據【刑法】第二十三條 【犯罪未遂】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根據【刑法】第二十四條 【犯罪中止】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題中河北一男子未得逞而中止犯罪,使犯罪結果強奸沒有發生,從而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4、結果構成強奸罪獲刑8個月。
綜合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被害人(離婚訴訟期中的妻子)發生性關系和強奸未遂的情況,判決題中河北一男子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綜合以上,法律對婚內強奸的定義,需在鑒定婚姻狀態,是否有違背婦女意志等等事實情況下進行判定。
相關推薦:
醉酒駕車撞人怎么處理(酒駕撞人怎么判刑和賠償)
員工因病死亡賠償最新(死亡賠償金2023年最新標準)
死亡賠償金(民法典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定)
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是什么意思)
外籍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