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壞他人財物的刑事犯罪一般指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壞財物罪立案標準如下:
1、損壞他人財物立案標準是故意毀壞他人財物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
2、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3、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4、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故意毀壞他人財物僅在情節惡劣時才觸犯刑事犯罪,一般情況下,故意損壞他人財物處罰如下:
1、故意毀壞他人財產的,需要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同時還可以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毀壞的財產數額較大的,可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民事賠償責任,毀壞他人財產的,侵權人需要按財物的市場價格或者鑒定價格賠償財產所有人的損失;
3、行政責任,故意毀壞他人財物的,可依法給予行政拘留,罰款的行政處罰;
4、刑事責任,故意毀壞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依法判處刑罰。
故意毀壞財物罪的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犯罪對象可以是各種形式的公私財物,包括生產資料、生活資料;動產、不動產等等。例如故意殺死具有一定價值意義的寵物狗也是屬于侵犯公民私人財物的所有權。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毀壞公私財物的方法,有多種多樣。
例如從別人家門口經過故意打死有主人的狗。故意毀壞公私財物行為,必須達到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才構成犯罪。
所謂情節嚴重,是指毀壞重要物品損失嚴重的,毀壞手段特別惡劣的;毀壞急需物品引起嚴重后果的;動機卑鄙企圖嫁禍于人的。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獲取財物而是將財物毀壞。這是侵犯財產罪中毀財型犯罪與其他貪利型犯罪的根本區別。
故意毀壞財物罪與尋釁滋事罪的區別如下:
1、侵害的客體不同。故意毀壞財物罪侵犯的客體只限于公私財物的所有權,而尋釁滋事罪侵害的客體是公共秩序。
2、客觀方面不同。故意毀壞財物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尋釁滋事罪主要表現為隨意毆打、追逐、攔截、辱罵他人,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
3、主觀方面的故意內容不同。故意毀壞財物罪與尋釁滋事罪都是故意犯罪,但兩者的故意內容不同。前者以毀壞公私財物為目的,而后者則只是把毀壞公私財物作為手段之一,以達到尋求精神刺激、填補精神空虛、藐視國家法紀和社會公德、破壞社會秩序的目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
第三十三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的立案標準是5000元,故意損壞他人財物700元的情形,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 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毀壞財物罪中的犯罪行為通常是由某種現實原因造成的。行為人可能是出于對財物所有人的打擊報復、或嫉妒心理或其他類似有針對性的心理態度,毀壞財物使所有人的財產受到損失就是其犯罪目的。
毀滅,是指用焚燒、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喪失其價值或使用價值;損壞,是指使物品部分喪失其價值或使用價值。毀壞公私財物的方法,有多種多樣。但是,如果行為人使用放火、決水、投毒、爆炸等危險方法破壞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應當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關犯罪論處。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行為,必須達到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才構成犯罪。所謂情節嚴重,是指毀壞重要物品損失嚴重的,毀壞手段特別惡劣的;毀壞急需物品引起嚴重后果的;動機卑鄙企圖嫁禍于人的,等等。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情節較輕的,是一般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應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9條規定處罰。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已滿16歲的人犯本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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