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guī)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是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擴展資料
毆打、傷害他人的行為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權和健康權。
身體權是自然人維護其身體的完整并支配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人格權。自然人最重要的權利就是保持其身體的完全性、完整性,任何人破壞自然人身體的完整性,就構成對自然人身體權的侵害。
健康權是自然人以其器官乃至整體的功能利益為內容的人格權,健康權的客體是人體器官及系統(tǒng)、乃至身心整體的安全運作,以及功能的正常發(fā)揮。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毆打他人的治安處罰是:
1、毆打他人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2、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3、情節(jié)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治安管理處罰,是指中國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法規(guī)對擾亂社會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權利,侵犯公私財產,情節(jié)輕微尚不夠刑事處罰的違法行為所實施的行政處罰。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guī)定,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為:
1、警告;
2、罰款;
3、行政拘留;
4、吊銷公安機關發(fā)放的許可證。
對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附加適用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
治安管理處罰程序是:
治安管理處罰程序由調查、決定和執(zhí)行三部分組成。
調查是關于治安管理機關查證違反治安管理案件過程的制度。治安管理機關調查活動的內容,主要包括對報案、控告、舉報和投案的受理,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的傳喚和詢問,對行為人、有關場所和物品的檢查。調查活動應當遵守治安管理處罰法關于依法收集證據、保守秘密和回避的規(guī)定。
決定是關于治安管理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案件作出處理結論過程的制度。這一制度的內容,主要包括決定機關管轄權、證據、當事人程序權利、決定的種類和形式、決定的送達、當場決定、結案期限和權利救濟途徑。
執(zhí)行是關于治安管理機關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決定過程的制度。治安管理處罰法規(guī)定了拘留和罰款處罰的執(zhí)行。
毆打他人治安處罰賠償的標準是:
1、醫(yī)療費
根據醫(yī)療機構出具的醫(y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y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fā)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xù)治療費,可以待實際發(fā)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y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fā)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fā)生的醫(y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2、誤工費
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xù)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yè)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
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guī)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y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4、住院伙食補助費
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fā)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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