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戰時造謠惑眾罪嚴重嗎??
犯戰時造謠惑眾罪嚴重嗎????戰時造謠惑眾罪是指軍職人員在戰時情況下,制造謠言,迷惑群眾,動搖軍心的行為的中犯罪。
軍職人員在戰時情況下,制造謠言,迷惑群眾,動搖軍心的,才構成犯罪。而對那些在戰時因對上級的命令、指示理解不同,而隨意發表一些錯誤言論,或者遇到任務較重、傷亡較大、未順利完成任務而埋怨上級和責怪友鄰部隊的,不能當成造謠惑眾的行為加以追究。對行為人僅一般的傳播戰況不真實的消息,或將他人的謊言蜚語加以傳播、渲染,尚未造成動搖軍心后果的,不應視為犯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四百三十三條,戰時造謠惑眾,動搖軍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傳播網絡謠言可能犯哪些罪
法律主觀:
行為人傳播網絡謠言的,可能會涉嫌誹謗罪、尋釁滋事罪、侵犯商品聲譽罪、編造并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編造、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戰時造謠擾亂軍心罪、戰時造謠惑眾罪等罪行,但還是需要按照具體情形進行分析。
法律客觀: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 捏造并散布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第二百三十一條 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三十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戰時造謠引眾罪是如何構成的?
構成戰時造謠惑眾罪的判刑規則:
1、構成戰時造謠惑眾罪的,一般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屬于情節嚴重情形的,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屬于情節特別嚴重情形的,則應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四百三十三條
戰時造謠惑眾,動搖軍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第十三條
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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