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婚女方與外同居犯什么罪
軍婚女方與外同居犯什么罪對現役軍人的配偶,一般不定罪處罰,但對隱瞞事實真相,欺騙他人與之結婚的現役軍人的配偶,在不妨礙軍人婚姻關系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重婚罪處理。
我國《刑法》第259條規定:“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由此可見,破壞軍婚的,是指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行為。
對破壞軍人婚姻情節一般的,軍人本人不愿聲張的,為避免擴大不良影響,可不作處理。但要制止其不法行為。對于破壞軍人婚姻,造成軍人家庭破裂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則應當依法追究責任。
退伍軍人妻子出軌要坐牢嗎
法律分析:退伍軍人的老婆出軌的法律后果為可能會涉及到重婚罪的判刑。以下是構成破壞軍婚罪的要素: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現役軍人的婚姻關系。人民解放軍是人民民主專政的柱石,擔負著保衛社會主義建設、保衛國家的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的重要任務。對于他們的婚姻關系,必須給以特殊的保護。只有這樣,才能解除軍人的后顧之憂,保護軍人忠實履行自己的職責。現役軍人,是指有軍籍的正在中國人民解放軍部隊或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服役的人,不包括轉業軍人、復員退伍軍人、殘廢軍人、人民警察,以及在軍事部門、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中工作但沒有軍籍的工作人員。對軍婚所保護的范圍,按照本法的規定僅限于配偶,而不包括婚約關系。因為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婚姻關系的確立以結婚登記為標準,訂婚并不是結婚的必要前提條件,也不是建立婚姻家庭的必經階段,婚約沒有法律上的拘束力。所謂現役軍人的配偶,既包括女現役軍人的丈夫,又包括男現役軍人的妻子。至于配偶是否為現役軍人,則不影響本罪成立。現役軍人的配偶,僅指與現役軍人進行了結婚登記從而締結了婚姻關系的人。其不包括僅與現役軍人有著某種婚約關系的“未婚夫”及“未婚妻”。與現役軍人登記了結婚即屬其配偶,至于是否同居或生活在一起,則在所不論。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與現役軍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結婚的行為。所謂同居,是指與現役軍人的配偶在一定時期內公開或者秘密地姘居且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行為。它以兩性關系為基礎,同時還具有一定程度上的經濟關系或者其他某些方面的特殊關系。其既不同于公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事實婚姻,也不同于暗地里自愿發生性行為沒有共同生活的男女雙方的通奸行為。與現役軍人的妻子形成事實婚姻屬于與之結婚的范疇,構成本罪。與現役軍人的配偶通奸,從立法本意上講則不能認定為犯罪。所謂結婚,是指與現役軍人的配偶采取欺騙手段騙取結婚登記或者雖未登記但長期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而形成事實婚姻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出軌生子算重婚罪嗎
出軌生子算重婚罪嗎一、出軌生子是否算重婚罪
1、出軌生子不一定算重婚罪。依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出軌生子不一定存在重婚的事實,若能證明其與他人以同居名義生活,則構成重婚罪;若其不滿足重婚罪的構成條件,可能會認定為違背了社會的公序良俗原則,但不會構成刑事犯罪。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出軌生子的判刑標準有哪些
出軌生子的判刑標準如下:
1、如果行為人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生子的,那么對其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明知行為人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生子的,那么對其要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重婚罪的立案標準有哪些
重婚罪的立案標準如下: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后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時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后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后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
軍人的妻子在外與人同居違法嗎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雙方未辦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系的一種同居行為。
破壞軍婚罪,是指行為人在明知行為相對人是現役軍人配偶的情況下,與其同居或結婚,從而構成的犯罪。
重婚罪指婚姻存續期間,又和他人以夫妻名義非法同居的。
因此軍人妻子在外與人同居,如果是以夫妻名義非法同居,則構成重婚罪。如是一般同居行為,則不構成違法。但作為不道德行為,應受譴責。
相關推薦:
醉酒駕車撞人怎么處理(酒駕撞人怎么判刑和賠償)
員工因病死亡賠償最新(死亡賠償金2023年最新標準)
死亡賠償金(民法典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定)
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是什么意思)
外籍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