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開設賭場犯罪,應處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從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可以 申請取保候審 。 1、 開設賭場罪 ,是指客觀上是否具有聚眾賭博、開設賭場、以賭博為業的行為。開設賭場的主要方式有:一是以營利為目的,以行為人為中心,在行為人支配下設立、承包、租賃專門用于賭博的場所。二是以營利為目的,在計算機網絡上建立賭博網站,或者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的。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取保候審,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 變更強制措施 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由 公安機關執行 。 《 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可以取保候審 :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 有期徒刑以上刑罰 ,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法律客觀:《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網絡賭博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條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等傳輸賭博視頻、數據,組織賭博活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的“開設賭場”行為: (一)建立賭博網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賭博網站并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的; (三)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的。
一般為3個月-2年。
開設賭場罪最輕判管制,一般為3個月-2年。依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犯開設賭場罪的,一般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犯罪情節嚴重的,處5-10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由此可知犯本罪罪輕的量刑為管制,一般為3個月-2年,依法實行社區矯正。
構成要件:
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正常的社會管理秩序。
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聚眾賭博、以賭博為業和開設、經營賭場的行為。
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只要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并且以營利為目的。即行為人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一貫參加賭博,是為了獲取錢財,而不是為了消遣、娛樂。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開設賭場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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