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關于修改盜竊案件立案統計辦法的通知
公安部1992年1月下發的《公安部關于修改盜竊案件立案統計辦法的通知》對立案標準的規定:
公安機關凡接到報警的盜竊案件,不論盜竊財物數額多少,均應受理、登記并認真查處。其中達到當地規定的盜竊犯罪數額標準的,立為刑事案件;撬門破窗入室盜竊的,扒竊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攜帶兇器盜竊的,不論盜竊財物數額多少,均立為刑事案件。
明顯是慣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雖未達到規定的數額標準但情節或者后果比較嚴重的,也立為刑事案件;其余作為治安案件查處,經過工作發現構成刑事案件的,應及時立為刑事案件。
盜竊數額在2000元以上的,或雖不足2000元但情節或后果嚴重的,立為重大案件;盜竊數額在20000元以上的,或雖不足20000元但情節或者后果特別嚴重的,立為特大案件。個人詐騙和搶奪公私財物的案件,參照上述立案標準執行。
全國各省市盜竊罪立案標準:
北京市盜竊罪立案標準
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為1000元以上;
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為10000元以上;
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為60000元以上。
山西盜竊罪立案標準
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為1000元以上;
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為10000元以上;
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為50000元以上。
安徽盜竊罪立案標準
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為1000元以上;
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為10000元以上;
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為50000元以上。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實施。修正案第39條將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修改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依據刑法修正案(八)規定,盜竊罪不再以盜竊財物數額較大為唯一構成要件,只要是入戶盜竊,不管有沒有偷得財物,都已觸犯刑法,構成“入戶盜竊”,涉嫌盜竊犯罪,一律追究刑事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盜竊罪
最低三千以上才能算是刑事案件立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
盜竊案件立案標準: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
擴展資料:
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
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我國犯罪構成是四要件說,即犯罪主體、犯罪主觀方面、犯罪客體和犯罪客觀方面四個要件才構成犯罪。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國家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進行立案偵察、審判并給予刑事制裁(如罰金、有期徒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等)的案件。
法醫鑒定報告送到市公安局,是請市公安局確定一下鑒定,不是立案,這案件由縣公安局立案,如果是作出立案決定書,表示已經立案。立案后會立刻進行拘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條文》第234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擴展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公布。在今天上午的全國法院立案登記制改革視頻會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景漢朝傳達了《規定》的有關精神,并對《規定》的起草背景和相關條文作了說明。
該《規定》于2015年4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47次會議通過,5月1日起施行。
景漢朝說,《規定》統一了全國法院登記立案工作,規定了實行立案登記制的范圍、條件、流程等等,要求符合法定條件的,要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充分保障當事人訴權。
為規范登記立案程序,《規定》明確:對起訴、自訴,做到一律接收訴狀,出具書面憑證并注明收到日期;接受訴狀后,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自訴,當場予以登記立案,對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自訴,應當予以釋明。
對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決定是否立案,在法律規定期限內仍不能決定的,先行立案;對起訴、自訴不予受理、不予立案,應當出具書面裁定或者決定,并載明理由。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關于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
法醫鑒定報告送到市公安局,這個可能是請市公安局確定一下鑒定,不是立案,這案件由縣公安局立案,并會作出立案決定書!
立案的標準是有犯罪事實發生,應當負刑事責任,故意傷害罪,必須造成輕傷以上的后果,現在傷情還在鑒定中,所以可能要等鑒定確定后才是否立案!
還有,即使立案,也不一定逮捕,故意傷害罪,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如果沒有其他嚴重情節,是可以申請取保候審的!但是如果確定涉嫌犯罪,公安機關會先行拘留,如果需要逮捕,公安局會向檢察院申請,由檢察院批捕,但這種案件一般不會逮捕,前面說了,可以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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