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之后,會被限制高消費,從而對日常生活產生一定的影響。那么,被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之后,可以解除嗎?多久可以解除呢?跟著小編一起看看吧。
失信被執行人多久可以解除?
2-5年。根據相關規定,符合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有效期為2年。在此階段,若被執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妨礙、抗拒執行情節嚴重或具有多項失信行為的,可以延長一至三年。換言之,最短2年,最長5年,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就會從黑名單中刪除,撤銷老賴稱號。當然,若被執行失信人還清欠款,一般三個工作日左右會消除失信。
此外,當失信被執行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會在三個工作日內刪除失信信息:
(1)被執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人民法院已執行完畢的;
(2)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且已履行完畢的;
(3)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刪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審查同意的;
(4)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后,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兩次以上,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財產線索的;
(5)因審判監督或破產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對失信被執行人中止執行的;
(6)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執行的;
(7)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失信人履行完判決書確定的義務后,一般五年可以解除失信。失信人員需要在完成自己的責任后,才能申請將自己從失信的名單中解除,自動解除是需要一定時間的,一般是五年。對于失信人員,我國的相關法律條例對這批人作出了一定的生活限制,比如不能坐飛機和G字開頭的火車,對其消費也做出了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七條
失信被執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有關信息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并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履行完畢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第九條
不應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撤銷失信信息。
記載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準確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正失信信息
失信人履行完判決書確定的義務后,一般五年可以解除失信。失信人員需要在完成自己的責任后,才能申請將自己從失信的名單中解除,自動解除是需要一定時間的,一般是五年。對于失信人員,我國的相關法律條例對這批人作出了一定的生活限制,比如不能坐飛機和G字開頭的火車,對其消費也做出了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七條
失信被執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有關信息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并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履行完畢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第九條
不應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撤銷失信信息。
記載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準確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正失信信息
失信人履行完判決書確定的義務后,一般五年可以解除失信。失信人員需要在完成自己的責任后,才能申請將自己從失信的名單中解除,自動解除是需要一定時間的,一般是五年。對于失信人員,我國的相關法律條例對這批人作出了一定的生活限制,比如不能坐飛機和G字開頭的火車,對其消費也做出了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七條
失信被執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有關信息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并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履行完畢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第九條
不應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撤銷失信信息。
記載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準確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正失信信息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