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電話錄音算證據嗎
法律主觀:
電話錄音在法律上可作為證據。根據法律規定,要保留電話錄音的原始載體。保證電話錄音的真實完整、內容完整不被篡改。電話錄音的取得方式一定要符合法律規定。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通話錄音能當法律證據嗎
通話錄音能當法律證據。
錄音資料也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但要分情況而定。若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反而言之,如果未經相關當事人同意的錄音錄像資料沒有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權益,也沒有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則該錄音錄像資料可以作為定案的根據。雖未經對方同意而偷錄的錄音資料沒有侵害到對方的合法權益,也沒有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而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所以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但如果只有這一個單獨的證據,而沒有其他證據佐證,那么,這個錄音證據的證明力還是有所欠缺的。因此,最好找一些其他的證據來佐證。
合法、有效的認定上具有一定的限制:
1、提供電話錄音等證據時,應當盡量用當時錄音所使用的載體,例如手機等,錄音證據如果對方有異議時,法院或者鑒定機構會要求出示原始錄音材料,否則錄音作為證據的證明力將有問題。另外錄音完畢后要整理成書面材料,并刻制成光盤;
2、提供的電話錄音不得侵犯他人的隱私。對于非法證據,例如拘禁脅迫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取得的證據。或者其他違反法律禁上規定而取得的證據,例如私自在他人住宅安裝竊聽設備竊聽的錄音一般會因被認定侵犯公民的住宅權而無效;
3、提供的電話錄音應當盡量有其他證據進行佐證。存有疑點的視聽資料是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4、電話錄音應當盡量完善的反映權利義務關系。錄音應當是由債務人本人的陳述,而不是他人的代述。錄音內容越完整越好,例如債權關系的情況,就需要講明欠款的具體金額,約定的還款時間等等詳細信息。
綜上所述,電話錄音是可以作為法律證據的,但是有一個前提就是錄音必須是合法的。如果錄音是非法所得,或者是未經他人同意侵犯了權益的,那么就是違法行為了,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通話錄音能做法律證據嗎
通話錄音可以作為法律證據。
通話錄音可以作為法律的條件:
1、合法性:通話錄音必須合法地獲取。這意味著在一些地方,只有在至少一方同意的情況下才能錄音。在其他地方,可能需要所有參與方的明確同意;
2、可信性:通話錄音必須能夠被視為可信的證據。這意味著錄音必須清晰、準確,并且沒有被篡改或編輯過;
3、權限:錄音必須符合當地法律和隱私規定。有些地方可能要求事先通知對方錄音的意圖,或者在特定情況下才允許錄音;
4、目的:通話錄音必須與案件相關,且有助于證明或辯護某種權利或主張;
5、鑒定:通話錄音可能需要經過專家的鑒定,以驗證其真實性和完整性。
通話錄音可以作為法律的原則:
1、一方同意原則:在一些地方,只要通話的一方同意錄音,錄音可以作為證據。這意味著只要其中一方同意,通話錄音可以在法庭上使用;
2、全體同意原則:在其他地方,可能需要所有參與通話的人明確同意錄音。如果有一方沒有同意錄音,通話錄音可能不被接受為證據;
3、合法獲取原則:通話錄音必須合法地獲取。這意味著在一些地方,只有在合法的情況下才能錄音。違反相關的法律規定可能導致通話錄音被認為是非法證據;
4、可信性原則:通話錄音必須具備可信性。錄音必須清晰、準確,并且沒有被篡改或編輯過。法庭可能會對錄音進行鑒定以驗證其真實性;
5、隱私原則:通話錄音可能受到隱私權的保護。在一些地方,可能需要事先通知對方錄音的意圖或獲得對方的明確同意。
綜上所述,在一些地方,只要其中一方同意錄音,通話錄音可以作為證據使用。然而,在其他地方,可能需要所有參與方的同意才能使用通話錄音作為證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
【證據及其種類】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鑒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手機通話錄音能不能作為證據
法律主觀:
合法的電話通話錄音能做法庭直接 證據 。但在合法、有效的認定上具有一定的限制:提供電話錄音等證據時,應當盡量用當時錄音所使用的載體。提供原始載體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復制件。
法律客觀:
《 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 證人 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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