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能工作嗎
對于取保候審中的犯罪嫌疑人,若得到執行機關允許是可以工作的。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取保候審能上班嗎
取保候審期間可以上班,但是處于取保候審期間一定要遵守相關的法律規定。
一、保候審期間,工作人員工資發放生活費,如果企業一般按照上班考勤計發工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取保候審的,在此期間停發原工資,并按以下辦法計發生活費:原為國家公務員的,按照本人原基本工資額(即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四項之和)的75%計發生活費。取保候審也屬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間,單位也可以與其中止勞動關系,不支付工資。當然,如果該職工在取保候審期間向單位提供了勞動義務,單位應當至少保留其最低工資待遇。被取保候審人的法定義務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如果取保候審是由檢察院、法院決定的,執行機關在批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前,應當征得決定機關同意)。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24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串供。 二、.取保候審后的犯罪嫌疑人理論上講是可以回到原單位工作的。因為還沒定罪,根據勞動法是不可以終止勞動合同的,但可以暫時履行合同,所以從理論上講是可以回到原單位上班的。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取保候審期間可以上班工作嗎
取保候審期間可以上班工作。
【法律分析】
因為實際上根據國家的刑事訴訟當中明文的規定的,在取保候審期間的話,必須是嚴格的遵守國家相關的法律規定,而且取保候審是由公安機關執行,但是并不會影響到日常的生活。取保候審的目的是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偵查、起訴、審判,因此需要將行蹤報告給公檢法機關。原則上,在法院給出有罪判決前,犯罪嫌疑人均屬無罪。但對于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的,在此期間停發原工資。被取保候審人的其工作的原因而與其可能觸犯的罪名有關,例如財務人員涉及職務侵占,那么就需要暫停相關工作,以便偵查、審判活動的順利進行不受干擾。日常生活當中,取保候審主要是指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性的措施,在符合相關條件的情況之下,可以責令其提供一定的保證人,或者是提供保證金,然后采取取保候審的措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六十九條 保證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與本案無牽連;(二)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三)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相關推薦:
醉酒駕車撞人怎么處理(酒駕撞人怎么判刑和賠償)
員工因病死亡賠償最新(死亡賠償金2023年最新標準)
死亡賠償金(民法典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定)
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是什么意思)
外籍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