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取保候審要多長時間出來
辦取保候審需要一星期。
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從遞交申請書到審核、批準,一般要一個星期左右,批準后24小時內會執行取保,最長不超過十二個月。
取保候審的流程:
1、取保候審的申請。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申請取保候審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2、取保候審的決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后,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復。對不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審。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3、取保候審的執行。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為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在執行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并令其簽名或蓋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取保候審撤銷或者變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幾種:
1、不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2、取保候審期限屆滿的;
3、發現采取取保候審決定不當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審結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懷孕或者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審人民法院判處管制或者宣告緩刑以及單獨適用附加刑,判決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期間,被告人被羈押的時間已到第一審人民法院對其判處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進行司法鑒定而尚未審結的案件,法律規定的期限屆滿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律師要幾天辦理取保
律師取保候審一般要七個工作日的時間,另外被告人、近親屬等人都可以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取保候審可能還會起訴的,需要根據具體案情等因素才能確定。
一、律師取保候審要多久時間
律師取保候審一般要7個工作日。
要辦取保候審的,首先由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提出書面的取保候審申請。
然后偵查階段,由公安機關受理,自偵案件偵查階段由檢察院受理;審查起訴階段受理機關為檢察院;審判階段受理機關為人民法院。
有權決定的機關受理取保候審的書面申請后3日以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復。
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決定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都是公安機關。
二、取保候審還會起訴嗎
取保候審可能還會起訴的。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若有相應的犯罪事實,是還會被起訴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三、取保候審的期限是多長
取保候審期限最長不超過十二個月。法律快車提醒您,在取保候審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于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申請取保候審一般多久能審批下來
申請取保候審辦案機關會在三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辦理取保候審的程序是:
1、發起取保候審的申請。被關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或其指定的法定代理人及代理律師等,享有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權利;
2、取保候審的決定。公安部門或者人民檢察院及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審的申請之后,會在三日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取保候審的答復。同時如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進行取保候審的,應該報告給縣級以上公安部門負責人、檢察長或者法院院長批準,并同步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行取保候審通知書》;
3、執行取保候審。公安部門是取保候審的執行部門,在執行時,應該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進行《取保候審決定書》的宣讀。 并令其簽名或蓋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
4、取保候審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取保之后一般多久審
取保候審之后一般在十二個月之內審。
取保候審具備的條件是: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的流程如下:
1、本人或家屬及聘請的律師向辦案機關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
2、辦案機關填寫《呈請取保候審報告書》,經縣市級公安機關批準;
3、提出保證人或提交保證金,經辦案機關審查;
4、向被取保候審人宣布規定,交代事項,告知法律責任;
5、將被取保候審人移交派出所執行;
6、解除取保候審。
綜上所述,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取保候審的條件與執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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