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單位和個人都能犯走私犯罪。按照刑法規定,走私犯罪既可以由個人構成,也可以由單位構成。單位犯罪也叫“法人”犯罪,是在傳統的自然人犯罪的基礎上新增加的一種犯罪主體,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單位逐漸成為獨立于自然人外的一個主體,它享有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走私犯罪同時具備下列特征的,可以認定為單位走私犯罪:
一是以單位的名義實施走私犯罪。就是說,以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名義實施的走私犯罪行為,如以單位名義對外組織貨源、以單位名義對外簽定合同、以單位名義報關等。如果不是以單位名義,而是以個人名義實施的,則不是單位犯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對于盜用單位名義實施走私犯罪的,違法所得由實施犯罪的個人私分的,按自然人犯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是由單位集體討論決定,或者由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決定。單位走私犯罪和自然人走私犯罪一樣,主觀上都應該有犯罪故意。其區別主要在于,單位走私犯罪的主觀故意是一種集體意志的體現,自然人走私犯罪的主觀故意是個人意志的體現。但由于單位作為一個法律擬制的“人”,其本身不能思維,其意志要通過組成單位的人來體現。因此,單位走私的犯罪故意表現在由單位集體討論決定,或者由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決定。
三是為單位謀取非法利益的。單位走私犯罪后的違法所得歸單位所有,其目的是為單位謀取非法利益。這是認定單位犯罪的實質要件,如果僅借用或盜用單位名義,違法所得并沒有歸單位所有,而是歸實施走私犯罪行為的個人所有,則不構成單位犯罪。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法律分析:走私是犯罪。如果是走私毒品不管多少都是犯罪,屬于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最低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走私普通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在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才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應當認定為“偷逃度應繳稅額較大”,會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或拘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條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一)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二)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從重處罰。對多次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未經處理的,毒品數量累計計算。
第一百五十三條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貨物、物品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一)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較大或者一年內曾因走私被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后又走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二)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三)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多次走私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走私貨物、物品的偷逃應繳稅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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