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內肇事逃逸怎么處罰新交規
法律分析:小區里肇事逃逸處罰如下:1、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2、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逃逸的6種不認定情況:1、事故雙方當事人對事故性質及責任無爭議,留下了真實姓名、聯系方式等相關資料后,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解決已經達成協議,一方反悔并報案,而另一方不算是肇事逃逸。2、如果事故當事人為了及時搶救傷者,在表明車輛和位置后駕駛車輛前往請求救援或報案的不算是肇事逃逸。3、當事故當事人將傷者送往醫院后,因籌措傷者醫療費用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暫時離開醫院的,并留下真實姓名、聯系方式等資料,經過傷者家屬同意后離開的不算是肇事逃逸。4、事故當事人因受傷需救治而沒能及時報案的,而是采用先將傷者送往醫院的方法也不算是肇事逃逸。5、有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或不能發現事故發生而駕駛車輛離開現場也不算是肇事逃逸。6、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也沒有人員傷亡,留下相關證據后有特殊原因需要離開現場的,不算是肇事逃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危險駕駛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廣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廣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小區撞車逃逸如何處理
小區撞車逃逸,最佳的處理辦法是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警。
交警接到報案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陳述、證人的證言、調查交通事故留下的痕跡線索等,偵查立案,并發布公告,呼吁社會提供線索、舉報交通肇事逃逸車輛,協助偵查。
一、交通事故中對方逃逸的,交警的處理流程:
1、交警接到報案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陳述、證人的證言、調查交通事故留下的痕跡線索等,偵查立案,并發布公告,呼吁社會提供線索、舉報交通肇事逃逸車輛,協助偵查;
2、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管轄區域和道路情況,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緝預案,并組織專門力量辦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3、發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啟動查緝預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過全國機動車緝查布控系統查緝;
4、案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通過發協查通報、向社會公告等方式要求協查、舉報交通肇事逃逸車輛或者偵破線索;
5、發出協查通報或者向社會公告時,應當提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基本事實、交通肇事逃逸車輛情況、特征及逃逸方向等有關情況;
6、接到協查通報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
7、發現交通肇事逃逸車輛或者嫌疑車輛的,應當予以扣留,依法傳喚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與協查通報相符的嫌疑人,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案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8、案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前往辦理移交;
9、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查獲交通肇事逃逸車輛或者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后,應當按原范圍撤銷協查通報,并通過全國機動車緝查布控系統撤銷布控。
二、交通事故中對方逃逸的處罰: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責任,駕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場以及潛逃藏匿的行為。
(一)逃逸尚未構成犯罪的處罰:
1、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2、機動車駕駛人造成致人輕傷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一次記12分;
3、機動車駕駛人造成致人輕微傷或者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一次記6分。
(二)逃逸構成犯罪的處罰:
1、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構成交通肇事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如果傷者沒有死亡,但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4、醉酒駕駛機動車,構成危險駕駛罪,處拘役,并處罰金;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危險駕駛罪的規定從重處罰。
三、屬于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場的。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管轄區域和道路情況,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緝預案,并組織專門力量辦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發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啟動查緝預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過全國機動車緝查布控系統查緝。
第四十四條
案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通過發協查通報、向社會公告等方式要求協查、舉報交通肇事逃逸車輛或者偵破線索。發出協查通報或者向社會公告時,應當提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基本事實、交通肇事逃逸車輛情況、特征及逃逸方向等有關情況。
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車輛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報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有關部門。
第四十五條
接到協查通報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發現交通肇事逃逸車輛或者嫌疑車輛的,應當予以扣留,依法傳喚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與協查通報相符的嫌疑人,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案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案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前往辦理移交。
第四十六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查獲交通肇事逃逸車輛或者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后,應當按原范圍撤銷協查通報,并通過全國機動車緝查布控系統撤銷布控。
第一百一十二條
本規定中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責任,駕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場以及潛逃藏匿的行為。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
(一)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二)造成致人輕傷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三)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四)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百以上的;
(五)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七)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的。
第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
(一)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駕駛7座以上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五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百的;
(二)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四)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五)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六)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志的;
(七)駕駛機動車運輸危險化學品,未經批準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的區域的;
(八)駕駛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
(九)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或者扣留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十)造成致人輕微傷或者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十一)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占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在小區內發生車輛碰撞怎樣處理
在小區內發生車輛碰撞,處理方法是:
1、可自行協商解決;
2、可請求社區邀請已參加勘察現場的公安干警到場,比照有關道路交通法規配合社區管委會進行處理;
3、無法達成協議或雖然達成了協議,但對方拒不履行協議時,則可以以損害賠償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解決。
交通事故需在什么時間內解決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后生效;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條
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的,參照本法有關規定辦理。
相關推薦:
醉酒駕車撞人怎么處理(酒駕撞人怎么判刑和賠償)
員工因病死亡賠償最新(死亡賠償金2023年最新標準)
死亡賠償金(民法典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定)
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是什么意思)
外籍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