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東西屬于什么案件,處罰是怎樣
偷東西屬于什么案件,處罰是怎樣偷東西如果沒有達到構成犯罪的數額或其他構成盜竊罪的條件,是違反治安管理的違法行為,會受到治安管理處罰。偷東西如果達到一定數額,會構成盜竊罪,可能會受到刑事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擴展資料:
盜竊罪處罰的量刑幅度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量刑格
(1)犯罪數額1000元以上不滿1500元的,基準刑為罰金刑;犯罪數額1500元以上不滿2000元的,基準刑為管制刑;一年內入戶盜竊或者在公共場所扒竊3次以上,以盜竊罪論處的,基準刑為拘役刑;
(2)盜竊公私財物價值2000元以上不滿1萬元的,盜竊價值2000元,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犯罪數額33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3)盜竊公私財物800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個月:
一是以破壞性手段盜竊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
二是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三是造成嚴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4)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其他發票100份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6份,刑期增加一個月;50份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8份,刑期增加一個月;50份以下的,基準刑為拘役、管制刑或者罰金刑。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1萬元以上不滿6萬元的,盜竊1萬元,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犯罪數額7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五年,并視情節嚴重的程度,予以重處:
(1)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盜竊金融機構的;
(3)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4)累犯且盜竊數額為8000元的;
(5)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蛘咂渌麌乐睾蠊?;
(6)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等款物,造成嚴重后果的;
(7)盜竊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的;
(8)造成其他重大損失的。
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6萬元,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犯罪數額42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二年,增加情形的,予以重處:
(1)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盜竊金融機構的;
(3)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4)累犯且盜竊數額為4.8萬元以上的;
(5)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6)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移民、救濟、醫療等款物,造成嚴重后果的;
(7)盜竊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的;
(8)造成其他重大損失的。
4、緩刑適用但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緩刑:
(1)扒竊或者跨縣、市流竄作案的;
(2)慣犯;
(3)未全部退贓的;
(4)未主動接受財產刑處罰的;
(5)以破壞性手段盜竊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或者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或者造成嚴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6)具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的;
(7)盜竊作案在10次以上的。
第(3)、(4)項規定的情形,未成年犯除外。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盜竊罪
參考資料:中國人大網-刑法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治安管理處罰法
盜竊罪的處罰
我的朋友因為偷了別人的手機一部 rn價值1000元左右 rn現在已經被補,并退還手機 rn他將受到怎樣的處罰應該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和判刑,但并不太重。如果有律師辯護,可以爭取緩刑或者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建議盡早聘請專業刑事辯護律師介入提供法律幫助和辯護。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一)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
司法實踐中認定本罪,應注意下列問題:
1 行為人實施了秘密竊取的行為是構成盜竊罪的前提,也是本罪與搶劫、搶奪、詐騙等侵犯產罪區別的關鍵。所謂秘密竊取,是指行為人用自認為不為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或者經手發覺的方法,暗中將他人財物取走的行為。這里應注意兩點:
(1)秘密并非必須事實上不為人知,而主要是行為人自以為的秘密。因此,事實上不為人知,或者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已發覺但行為人以為沒被發覺,或者在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不知的情況下,行為人當著其他的面公開拿走財物,都屬于秘密竊取;(2)秘密竊取的方式多種多樣,但歸納起來有兩類其一,一般類型,即常見的入戶盜竊、扒竊、順手牽羊等,其特點是被盜財物在空間上發生置移動;其二,特殊類型,如利用計算機盜竊、盜用他人電信碼號等,其特點是被盜財物在間上并不發生移動。
2 本罪的對象是公私財物,既包括有形財物,也包括無形財物;可以是合法財物,也可以是禁品或者被非法占有的財物。不動產本身不能成為本罪的對象,但從不動產上拆卸或者分離來的物品,如房屋上的門窗、磚瓦等可以成為本罪的對象。另外,盜竊刑法單列罪名的特定對象的,不定盜竊罪,而應定相關犯罪。
3 本罪的罪過形式是直接故意,且行為人必須具有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財物的目的。誤將他人物當成自己的財物拿走的,因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不構成本罪。悄悄拿走他人用或者保管中的自己財物的,原則上不構成本罪。但將有關部門依法暫扣、收繳的本人財物走的,應定本罪。
4 本罪只能由自然人構成。但對于單位有關人員為牟取單位利益組織實施的盜竊,情節嚴重,應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5 構成本罪以盜竊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為必要條件。根據有關司法解釋,數額較大,是指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500元至2000元以上;多次盜竊,是指1年內入戶盜竊或者在公共場所竊3次以上。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即可構成本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是刑法和有關司法解釋規定的認定盜竊罪與非罪界限的主要標準,司法實踐中適用該標準,應當注意下列問題:
1 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盜竊數額較大,是指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這里應注意三點:其一,盜竊數額,是指行為人實際竊取的財物的價值數額。盜竊信用并使用的,其盜竊數額應根據行為人盜竊信用卡后使用的數額認定;其二,如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根據經濟發展和社會治安狀況,在上述幅度內確定了當地執行標準的,在當地應當執行當地的標準;其三,盜竊數額以人民幣計算。盜竊外匯的,按被盜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賣出價計算。2 上述數額標準只是一個原則界限,雖未達到但接近數額較大的起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定盜竊罪:(1)以破壞性手段盜竊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2)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3)造成嚴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同時,盜竊公私財物雖已達到數額較大的起點,但情節輕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不作為盜竊罪處理:(1)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作案的;(2)全部退臟、退賠的;(3)主動投案的;(4)被脅迫參加盜竊活動,沒有分贓或者獲贓較少的;(5)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3 對于下列發生在特定場合或者針對特定對象實施的盜竊,司法解釋規定有專門的數額標準: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鐵路運輸過程中盜竊罪數額認定標準問題的規定》,鐵路運輸過程盜竊罪的數額較大,以1000元為起點;(2)盜竊增殖稅專發票或者可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以盜竊發票數量在25份以上的為數額較大的標準。
4 盜竊未遂一般不以犯罪論處,但情節嚴重的,如以數額巨大的財物或者國家珍貴文物等為盜竊目標的,應當定罪處罰。
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公私財物的行為,構成盜竊罪。
(一)盜竊數額,是指行為人竊取的公私財物的數額。
(二)盜竊未遂,情節嚴重,如以數額巨大的財物或者國家珍貴文物等為盜竊目標的,應當定罪處罰。
(三)盜竊的公私財物,包括電力、煤氣、天然氣等。
(四)偷拿自己家的財物或者近親屬的財物,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處罰時也應與在社會上作案的有所區別。
第二條 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條規定的“以牟利為目的”,是指為了出售、出租、自用、轉讓等謀取經濟利益的行為。
第三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如下:
(一)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二)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
(三)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并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分別確定本地區執行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
第四條 對于一年內入戶盜竊或者在公共場所扒竊三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多次盜竊”,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第五條 被盜物品的數額,按照下列方法計算:
(一)被盜物品的價格,應當以被盜物品價格的有效證明確定。對于不能確定的,應當區別情況,根據作案當時、當地的同類物品的價格,并按照下列核價方法,以人民幣分別計算:
1、流通領域的商品,按市場零售價的中等價格計算;屬于國家定價的,按國家定價計算;屬于國家指導價的,按指導價的最高限價計算。
2、生產領域的產品,成品按本項之1規定的方法計算;半成品比照成品價格折算。
3、單位和公民的生產資料、生活資料等物品,原則上按購進價計算,但作案當時市場價高于原購進價的,按當時市場價的中等價格計算。
4、農副產品,按農貿市場同類產品的中等價格計算。
大牲畜、按交易市場同類同等大牲畜的中等價格計算。
5、進出口貨物、物品,按本項之1規定的方法計算。
6、金、銀、珠寶等制作的工藝品,按國有商店零售價格計算;國有商店沒有出售的,按國家主管部門核定的價格計算。
黃金、白銀按國家定價計算。
7、外幣,按被盜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賣出價計算。
8、不屬于館藏三級以上的一般文物,包括古玩、古書畫等,按國有文物商店的一般零售價計算,或者按國家文物主管部門核定的價格計算。
9、以牟利為目的,盜接他人通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碼號的,盜竊數額按當地郵電部門規定的電話初裝費、移動電話入網費計算;銷贓數額高于電話初裝費、移動電話入網費的,盜竊數額按銷贓數額計算。移動電話的銷贓數額,按減去裸機成本價格計算。
10、明知是盜接他人通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碼號的電信設備、設施而使用的,盜竊數額按合法用戶為其支付的電話費計算。盜竊數額無法直接確認的,應當以合法用戶的電信設備、設施被盜接、復制后的月繳費額減去被復制前6個月的平均電話費推算;合法用戶使用電信設備、設施不足6個月的,按實際使用的月平均電話費推算。
11、盜接他人通信線路后自己使用的,盜竊數額按本項之10的規定計算;復制他人電信碼號后自己使用的,盜竊數額按本項之9、10規定的盜竊數額累計計算。
(二)有價支付憑證、有價證券、有價票證,按下列方法計算:
1、不記名、不掛失的有價支付憑證、有價證券、有價票證,不論能否即時兌現,均按票面數額和案發時應得的孳息、獎金或者獎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計算。股票按被盜當日證券交易所公布的該種股票成交的平均價格計算。
2、記名的有價支付憑證、有價評判、有價票證,如果票面價值已定并能即時兌現的,如活期存折、已到期的定期存折和已填上金額的支票,以及不需證明手續即可提取貨物的提貨單等,按票面數額和案發時應得的利息或者可提貨物的價值計算。如果票面價值未定,但已經兌現的,按實際兌現的財物價值計算;尚未兌現的,可作為定罪量刑的情節。
不能即時兌現的記名有價支付憑證、有價證券、有價票證或者能即時兌現的有價支付憑證、有價證券、有價票證已被銷毀、丟棄,而失主可以通過掛失、補領、補辦手續等方式避免實際損失的,票面數額不作為定罪量刑的標準,但可作為定罪量刑的情節。
(三)郵票、紀念幣等收藏品、紀念品,按國家有關部門核定的價格計算。
(四)同種類的大宗被盜物品,失主以多種價格購進,能夠分清的,分別計算;難以分清的,應當按此類物品的中等價格計算。
(五)被盜物品已被銷贓、揮霍、丟棄、毀壞的,無法追繳或者幾經轉手,最初形態被破壞的,應當根據失主、證人的陳述、證言和提供的有效憑證以及被告人的供述,按本條第(一)項規定的核價方法,確定原被盜物品的價值。
(六)失主以明顯低于被盜當時、當地市場零售價購進的物品,應當按本條第(一)項規定的核價方法計算。
(七)銷贓數額高于按本解釋計算的盜竊數額的,盜竊數額按銷贓數額計算。
(八)盜竊違禁品,按盜竊罪處理的,不計數額,根據情節輕重量刑。
(九)被盜物品價格不明或者價格難以確定的,應當按國家計劃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扣押、追繳、沒收物品估價管理辦法》的規定,委托指定的估價機構估價。
(十)對已陳舊、殘損或者使用過的被盜物品,應當結合作案當時、當地同類物品的價格和被盜時的殘舊程度,按本條第(九)項的規定辦理。
(十一)殘次品,按主管部門核定的價格計算;廢品,按物資回收利用部門的收購價格計算;假、劣物品,有價值的,按本條第(九)項的規定辦理,以實際價值計算。
(十二)多次盜竊構成犯罪,依法應當追訴的,或者最后一次盜竊構成犯罪,前次盜竊行為在一年以內的,應當累計其盜竊數額。
(十三)盜竊行為給失主造成的損失大于盜竊數額的,損失數額可作為量刑的情節。
第六條 審理盜竊案件,應當根據案件的具體情形認定盜竊罪的情節:
(一)盜竊公私財物接近“數額較大”的起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1、以破壞性手段盜竊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
2、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3、造成嚴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二)盜竊公私財物雖已達到“數額較大”的起點,但情節輕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為犯罪處理:
1、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贓、退賠的;
3、主動投案的;
4、被脅迫參加盜竊活動,沒有分贓或者獲贓較少的;
5、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三)盜竊數額達到“數額較大”或者“數額巨大”的起點,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分別認定為“其他嚴重情節”或者“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1、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盜竊金融機構的;
3、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4、累犯;
5、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蛘咂渌麌乐睾蠊?;
6、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后果的;
7、盜竊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的;
8、造成其他重大損失的。
第七條 審理共同盜竊犯罪案件,應當根據案件的具體情形對各被告人分別作出處理:
(一)對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應當按照集團盜竊的總數額處罰。
(二)對共同犯罪中的其他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共同盜竊的數額處罰。
(三)對共同犯罪中的從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共同盜竊的數額確定量刑幅度,并依照刑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第八條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盜竊金融機構”,是指盜竊金融機構的經營資金、有價證券和客戶的資金等,如儲戶的存款、債券、其他款物,企業的結算資金、股票,不包括盜竊金融機構的辦公用品、交通工具等財物的行為。
第九條 盜竊國家三級文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位處罰金;盜竊國家二級文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款;盜竊國家一級文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案中盜竊三級以上不同等級文物的,按照所盜文物中高級別文物的量刑幅度處罰;一案中盜竊同級文物三件以上的,按照盜竊高一級文物的量刑幅度處罰。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主要是指盜竊國家一級文物后造成損毀、流失,無法追回;盜竊國家二級文物三件以上或者盜竊國家一級文物一件以上,并具有本解釋第六條第(三)項第1、3、4、8目規定情形之一的行為。
第十條 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盜竊信用卡使用的,以盜竊罪定罪處罰。其盜竊數額應當根據行為人盜竊信用卡使用的數額認定。
關于江蘇盜竊罪定罪標準是什么?
江蘇省盜竊案件量刑標準:
1、根據盜竊數額,在下列犯罪數額對應的刑罰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1)盜竊數額在1000元以上不滿2000元的,量刑起點為拘役三個月;
(2)盜竊數額達2000元的,量刑起點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數額每增加300元,可增加一個月刑期;
(3)盜竊數額達10000元的,量刑起點為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數額每增加600元,可增加一個月刑期。
(4)盜竊數額達60000元的,量刑起點為有期徒刑十年;數額每增加5000元,可增加一個月刑期。
(5)盜竊數額達800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追究刑事責任的,量刑起點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力口情節之一的,增加刑期六個月:
①以破壞性手段盜竊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
②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員財物的;
③造成嚴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6)盜竊數額達8000元,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第(三)項規定情形之一的,量刑起點為有期徒刑三年,數額每增加500元,增加刑期一個月;
(7)盜竊數額達48000元,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第(三)項規定情形之一的,量刑起點為有期徒刑十年,數額每增加4500元,增加刑期一個月。
2、有下列情節之一的(接近數額較大、盜竊數額達到數額較大或巨大,因具有下述相關情形而被追究刑事責任或以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配置刑罰的除外),可以增加基準刑的10%一20%:
(1)入戶盜竊的;
(2)采取破壞性手段盜竊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
(3)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財物的;
(4)流竄盜竊作案的;
(5)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未造成嚴重危害后果的;
(6)盜竊生產資料,未嚴重影響生產的。
3、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可適當減少基準刑:
(1)確因生活、治病急需而盜竊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2)在案發前自動將贓物放回原處或歸還被害人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50%;將部分贓物放回原處或歸還被害人的,可以按比例減少刑期;
(3)盜竊自家或者近親屬的財物,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可以根據家屬、近親屬的諒解程度,減少基準刑的50%以下。
擴展資料:
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地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一)盜竊數額,是指行為人實施盜竊行為已竊取的公私財物數額。
(二)已經著手實行盜竊行為,只是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造成公私財物損失的,是盜竊未遂。盜竊未遂,情節嚴重的,如明確以巨額現款、國家珍貴文物或者貴重物品等為盜竊目標的,也應定罪并依法處罰。
(三)已滿14歲不滿16歲的人,犯慣竊罪或者盜竊數額巨大的,應當依照刑法第十四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并應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四)盜竊的公私財物,既指有形財物,也包括電力、煤氣、天然氣、重要技術成果等無形財物。
盜用他人長途電話賬號、碼號造成損失,盜竊他人非法所得,數額較大的應當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五)盜竊自己家里的財物或者近親屬的財物,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在處理時也應同在社會上作案有所區別。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江蘇出臺盜竊案量刑標準 偷弱勢群體千元入罪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盜竊罪量刑
盜竊刑事拘留會判刑嗎
實施盜竊行為的行為人被刑事拘留的,如盜竊財產價值在一千元以上或存在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等行為的,構成盜竊罪,按照刑法規定,應當定罪處罰。如盜竊金額未達到刑事犯罪標準的會受到行政處罰,不會被判處刑罰。
盜竊被刑事拘留后公安機關在移送起訴后,如果檢察院決定起訴,法院可能會判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因為盜竊被抓捕后,當地的警察局會按照相關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這一類盜竊,詐騙還有搶劫這些,有著故意意圖損壞公共或者私有財物的犯人,被拘捕當日或者一天之內會接收到處罰十天以上的拘留和罰款通知,但是這只是擾亂社會治安給出的拘留。在以盜竊的目的被抓捕后,警察會一直對案件展開證據的搜集,直到獲得有力的證據證明犯罪情況屬實,那么就應該按照刑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當事人可能會面臨十年以上的監獄生活。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犯人在拘留期間被家人以各種理由申請取保候審的情況,要是警方的證據確鑿,符合盜竊危害他人財產物資的情況的,同樣是要被重新帶回,交由法院處置宣判,而且會按照盜竊的情節確定判刑的等級。而且在不同期間會按照實際情況,根據不同的法律進行處罰,兩者是不會相互沖突的。
盜竊罪的成立條件:盜竊的公私財物,既包括有形的貨幣、金銀首飾等財物,也包括電力、煤氣、天然氣等無形的財產。對于偷拿自己家的財物或者近親屬的財物,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處罰時也應與在社會上作案的有所區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并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在跨地區運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盜竊地點無法查證的,盜竊數額是否達到“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應當根據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確定的有關數額標準認定。盜竊毒品等違禁品,應當按照盜竊罪處理的,根據情節輕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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