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判多久
行為人初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一般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此罪的,應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述規定處罰。關于初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判多久的問題,下面我為您詳細解答。一、初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判多久 1、行為人初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一般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此罪的,應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述規定處罰。 2、法律依據:《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條 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網絡犯罪活動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在我國,這個犯罪活動的主體屬于一般主體,也就是自然人,并沒有什么其他的限制,只要是在《刑法》已經達到了可以負刑事責任的年齡就可以。人和單位都可以成為這個罪的犯罪主體,所以條件來講還是比較寬泛的。 2、就這個罪名來講,主觀方面要求是故意的,因為是知道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而不阻止,反而為其提供幫助,所以這里主觀心態一定是故意的,過失是不可能成為這個罪名的。所以在認定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對于當事人主觀心態的判斷,如果是故意的話,可以認定為這個罪,如果不是故意的話,那要通過別的方式來對主觀心態進行一個進一步的判斷。 3、如果想認定為這個罪的話,那么客觀上必須實施了《刑法》所明確規定的行為,即是為其他人提供了互聯網接入,或者是服務器托管以及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來幫助他人進行犯罪,一定是有具體的行為的,這是一種作為性之類的犯罪,如果自己本身并沒有什么做,或者是僅僅提供了精神上支持的話,是不屬于這一個幫助信息網絡活動罪的。 4、對于侵犯的客體來講,一定是對于我國的網絡秩序和網絡安全有著一定的威脅,對于這個方面的威脅是十分嚴重的,因為這非常有可能導致網絡癱瘓,或者是他人的個人信息泄露而造成極其嚴重的后果,所以我國對于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專門立了一個罪名來制止這種行為。 綜合上面所說的,利用網絡信息幫助他人犯罪,這種行為已經侵犯了我國的網絡秩序,這種行為也會對他人的利益受到重大的威脅,只要造成嚴重的后果必定就會按犯罪的情節來進行判決,但如果在犯了錯之后及時的采取救濟措施,那么也是可以減輕自己的處罰。
幫信罪不知情判多久
1、明知別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不知道別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幫助的,則不構成犯罪。
刑法中非常多的犯罪,都明確規定了“明知”的主觀要件。但如果每個人被抓之時,都表示自己不明知,那么是不是就沒有人會被刑事強制措施了,是不是就沒有人被判刑了?很明顯,司法實踐并非如此。對于一個人的主觀明知狀態,不能單純看其個人的供述,而是要結合客觀證據情況來綜合認定。比如說,有人說我不明知攜帶的行李中有毒品,但是從其微信記錄中能夠看到與販賣人員聯系,或者從其所獲的報酬遠高于普通的運費,那么就可以認定為明知。再比如,提供銀行卡給他人使用,這時就應該搞清楚,為什么他們不用自己的銀行卡,而要借用他人的,這時,只要是一個成年人,行為能力正常,都會認為其中有貓膩。再加上從中獲得了報酬,那就更能認定為主觀上是有一定認知的,而不是一無所知。另外,還有同案人員都明確表示,告知行為人了他們的犯罪行為,那么還對其提供支付結算等服務,也是能認定明知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 【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幫信罪罰金怎么算
幫信罪罰金的計算標準,判處罰金,應當根據犯罪情節決定罰金數額。一般有以下三種:
1、沒有規定具體數額的,最少不少于1000元;
2、我國法律規定的相關數額;
3、以違法所得或犯罪數額為基準,處以一定比例或倍數的罰金。此外,對未成年人應從輕或減輕判處罰金,但罰金的最低數額不低于500元。
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本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單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就構成幫信罪。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犯罪嫌疑人會被人民法院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規定處罰。有幫助信息網絡犯罪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如何有效舉報網絡詐騙行為
網絡詐騙與一般詐騙的主要區別在于網絡詐騙是利用互聯網實施的詐騙行為。由于互聯網的隱匿性,為詐騙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也為公安機關辦案增加了難度。遭遇網絡詐騙,應盡早向公安機關報案,方可能追回經濟損失。同時也可通過對詐騙網站、詐騙分子的即時通訊賬號舉報,防止其他人繼續遭受損失。注意事項如下:
1、第一時間向屬地公安部門報案。
2、盡可能多的留存證據,例如以下內容:
(1)打款記錄截圖或銀行轉賬單據;
(2)聊天記錄截圖;
(3)通話錄音;
(4)短信記錄截圖;
(5)往來電子郵件。
3、將公安部門的接警或立案回執、證據材料、違法網站網址、違法即時通訊賬號等一并向舉報中心提交。
幫信罪是怎么認定的,量刑情節有哪些
1、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規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2、根據上述法律規定,構成幫信罪必須同時滿足:
(1)主觀上明知被幫助對象存在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活動(構成要件一);
(2)客觀提供了幫助行為(構成要件二);
(3)情節嚴重(構成要件三);
1+2+3=幫信罪,上述三個構成要件缺一不構成幫信罪,必須同時滿足三個要件方可構成幫信罪。
3、一些具體常見的“幫助行為”包括:
(1)收購、出售、出租信用卡、銀行賬戶、非銀行支付賬戶、具有支付結算功能的互聯網賬號密碼、網絡支付接口、網上銀行數字證書的;
(2)收購、出售、出租他人手機卡、流量卡、物聯網卡的。
4、“情節嚴重”的情形包括: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幫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1)為三個以上對象提供幫助的;
(2)支付結算金額二十萬元以上的;
(3)以投放廣告等方式提供資金五萬元以上的;
(4)違法所得一萬元以上的;
(5)二年內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網絡、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受過行政處罰,又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的;
(6)被幫助對象實施的犯罪造成嚴重后果的;
(7)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確因客觀條件限制無法查證被幫助對象是否達到犯罪的程度,但相關數額總計達到前款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標準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應當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幫信罪被刑拘期間可以去看嗎
律師可以去看,但是家屬不可以。
刑事案件在刑事拘留期間家屬是不可以探視的。
如果想要了解嫌疑人目前的狀況,那么可以委托律師進行幫助。因為在刑事拘留期間,律師是可以直接面見嫌疑人的。
在刑事拘留期間,嫌疑人應該與外界進行隔絕,但是可以通過申請,要求與自己的律師進行溝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
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請律師,應當經偵查機關批準。
受委托的律師有權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關案件情況。
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偵查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和需要可以派員在場。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批準。
因此在涉及到相關問題時,我們首先要區分是否是刑事拘留,拘留分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如果確定是刑事拘留,想要得知情況或探視,就可以通過律師獲得幫助和允許。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辯護權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項基本權利,也是一項基本的憲法權利。實際上,辯護權并不僅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權利,而是每個公民、每個人的一項基本權利,因為從理論上來說,每個人都可能受到刑事指控,因此,每個人都需要并享有辯護權。
辯護業務是律師辦理刑事案件的主要業務,根據法律規定,律師在刑事案件中可以接受公訴或自訴案件被告人的聘請,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擔任辯護人。
律師擔任刑事辯護人的,應當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律師參加訴訟活動,依照訴訟法律的規定,可以收集、查閱與本案有關的材料,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會見和通信,出席法庭,參與訴訟,以及享有訴訟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
【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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