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斗毆的處罰規定
打架斗毆處罰規定如下:
一、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情形),1、故意傷害他人致人輕傷及以上的,涉嫌“故意傷害罪”,屬于“侵犯人身權利”的犯罪;
2、如果隨意毆打他人,破壞社會秩序,致人輕微傷以上的、或者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等情形的,涉嫌“尋釁滋事罪”,屬于“擾亂公共秩序”犯罪;
3、雙方有互毆故意,多人聚眾斗毆的(至少有一方三人以上的)涉嫌“聚眾斗毆罪”,屬于“擾亂公共秩序”犯罪;
4、聚眾斗毆,致人重傷、死亡的,按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處罰。
二、行政處罰(違法,但不構成犯罪的)
三、民事賠償責任,警方的處理流程 ,根據具體情況依法進行處理:
1、如果情節輕微的,可對雙方進行批評教育;
2、如果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對當事人予以治安處罰;
3、如果構成犯罪的,則應予以刑事立案,以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4、對于因打架而造成的損失,派出所也可以組織雙方進行調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規定如下:
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第二百九十三條 規定如下:
1、隨意毆打他人,破壞社會秩序,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糾集他人多次隨意毆打他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第二百九十二條 聚眾斗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眾斗毆的;
2、聚眾斗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3、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斗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4、持械聚眾斗毆的。
持棍棒傷人屬于什么罪
拿木棍打人屬于持械,持械傷人是指參加斗毆的人員使用棍棒、刀具以及各種槍支武器進行斗毆并且傷害了被斗毆人的情形。持械聚眾斗毆構成聚眾斗毆罪
聚眾斗毆由于其嚴重危害到社會的治安以及他人的人身安全遭到了公安機關的嚴厲打擊。對于聚眾斗毆的標準根據人員的傷亡情況的差異所處罰的程度也有所不同。持械聚眾斗毆造成 輕微傷 一般都會以罰款拘留為主處罰。關于 持械聚眾斗毆致輕微傷如何處罰 該問題在下文中做出了相關的解釋說明。 持械聚眾斗毆致輕微傷如何處罰? 聚眾斗毆罪 是指為了報復他人、爭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當目的,糾集眾人成幫結伙地互相進行毆斗,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
聚眾斗毆多少人算聚眾:
1、"聚眾",一般是指人數眾多,至少不得少于3人斗毆,主要是指的采用暴力相互搏斗,但使用暴力的方式各有所別。聚眾斗毆多表現為流氓團伙之間互相毆斗,少則幾人、十幾人,多則幾十人,上百人。
2、但實踐操作中很多要求雙方均有互毆的故意,斗毆時一方達三人以上,一方不到三人的,對達三人以上的一方可以認定為聚眾斗毆,對不到三人的一方,如果有聚眾行為的,也可以聚眾斗毆罪論處,如果沒有聚眾行為的,不以聚眾斗毆罪論處,構成其他罪的,以其他罪論處。
聚眾斗毆輕傷的判刑規則: 1、聚眾斗毆致人輕傷的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構成聚眾斗毆罪,一般應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2、如有多次或持械聚眾斗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等嚴重擾亂社會秩序情形的,則應判處3-10年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九條 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后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并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打架斗毆相關法律
法律主觀:
(一)打架若造成對方輕傷及以上,不僅要賠償別人的醫藥費等損失,還要承擔故意傷害的刑事責任。若是輕傷以下,要賠償別人的醫藥費等損失,不用承擔刑事責任,但很可能會治安拘留。治安拘留一般3天—15天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二)打架斗毆有可能涉嫌犯聚眾斗毆罪或尋釁滋事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1979年7月1日通過1997年3月14日修訂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九十二條【聚眾斗毆罪】聚眾斗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多次聚眾斗毆的聚眾斗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斗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持械聚眾斗毆的。聚眾斗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拘谭ㄐ拚?八)第四十二條】中國刑法打架斗毆怎么判刑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打架斗毆若是造成對方輕傷以下,則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可能會被治安拘留,還需要賠償對方相關醫藥費用。若是造成輕傷及以上,根據對方受傷害程度等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在生活中,由于打架斗毆有可能涉嫌觸犯聚眾斗毆罪或者尋釁滋事罪,依句據我國法律規定,不僅需要坐牢,還可能并處罰金。
法律客觀:
打架斗毆法律怎么處理如果是輕微傷,你不會面臨刑事處罰;如過造成輕傷,你有可能面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造成輕傷以上,就構成故意傷害罪,要判刑的。按照下面的條款判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司法實踐中對本罪的認定和處罰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1、行為人有非法故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是構成本罪的關鍵。對此應注意以下兩點:(1)傷害行為的非法性是構成本罪的前提。如果傷害行為是合法的,如正當防衛或者緊急避險過程中造成一定傷害的,則不構成犯罪;(2)本罪故意傷害的必須是他人的身體健康。自傷行為不能構成本罪,特殊情況下可能構成其他罪,如軍人戰時為逃避軍事義務自傷身體的,應按照刑法第434條的規定,以戰時自傷罪論處。2、構成本罪的傷害程度限于輕傷、重傷、傷害致死三種情況。輕傷以下的輕微傷和一般的毆打行為,不能構成本罪。至于重傷、輕傷、輕微傷區分的標準,應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布的《人體重傷鑒定標準》和《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的規定為.3、本罪主體的刑事責任年齡因傷害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致人重傷或者傷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責任年齡為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致人輕傷的,則須已滿16周歲才能構成本罪。4、對于刑法明確規定以其他罪論處的故意傷害行為,應按照刑法有關條款定罪處罰,而不能以本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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