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是商標專用權的簡稱,是指商標主管機關依法授予商標所有人對其注冊商標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專有權。商標注冊人依法支配其注冊商標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權利,包括商標注冊人對其注冊商標的排他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續(xù)展權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權利。但當出現不發(fā)人員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時,應如何處罰?
根據《刑法》第214條的規(guī)定: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對于該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該罪也作了明確的解釋。對于“數額較大”和“數額巨大”如何理解呢?
根據該解釋第2條的規(guī)定: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屬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guī)定的“數額較大”,應當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銷售金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的,屬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guī)定的“數額巨大”,應當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關于“銷售金額”和“明知”,根據該解釋第9條的規(guī)定: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guī)定“銷售金額”,是指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后所得和應得的全部違法收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屬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guī)定的“明知”:
(一)知道自己銷售的商品上的注冊商標被涂改、調換或者覆蓋的;
(二)因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受到過行政處罰或者承擔過民事責任、又銷售同一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
(三)偽造、涂改商標注冊人授權文件或者知道該文件被偽造、涂改的;
(四)其他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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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是規(guī)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是掌握政權的統(tǒng)治階極為了維護本階級政治上的統(tǒng)治和經濟上的利益,根據其階級意志,規(guī)定哪些行為是犯罪并應當負何種刑事責任,給予犯罪人何種刑事處罰的法律。刑法有廣義與狹義刑法之分。廣義刑法是一切刑事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狹義刑法僅指刑法典,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與廣義刑法、狹義刑法相聯系的,刑法還可區(qū)分為普通刑法與特別刑法。普通刑法指具有普遍使用效力的刑法,實際上即指刑法典。特別刑法指僅使用于特定的人、時、地、事(犯罪)的刑法。在我國,也就是指單行刑法和附屬刑法。
一、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如何處罰?
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的處罰標準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刑法》
第二百一十四條 【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構成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個人犯罪的規(guī)定處罰。
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1、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2、尚未銷售,貨值金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3、銷售金額不滿五萬元,但已銷售金額與尚未銷售的貨值金額合計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三、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需要承擔哪些侵權責任?
1、停止侵害;
2、賠償損失;
3、消除影響。
4、賠禮道歉。
四、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怎么確定賠償標準?
1、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
2、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
3、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4、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
5、商標侵權的賠償數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個人和單位都可以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在單位犯罪案件中,單位、單位的主管人員和相關的責任人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且這種行為嚴重侵犯商標注冊人的合法權益,侵權人需要對商標注冊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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