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 是我國 刑法 中最重的 刑罰 ,其存在一直備受爭議,那么殺人一定會被判死刑嗎? 答案是不一定,會不會被判死刑,需要根據案件情況。 根據《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 自首 。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第六十八條規定:“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 立功 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殺人可以分為故意或是過失,根據刑法第232和233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 ;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另外,我國法律對死刑案件的 證據 標準要求是最嚴格的,為此,兩高三部專門規定了《關于辦理死刑案件審查判斷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因此,殺人是不是就一定判處死刑,還要結合案情,結合證據來進行分析。
法律客觀:那不一定,比如犯罪時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和審判時懷孕的婦女就不會被判處死刑(包括死緩)。這個問題不能籠統回答,應該分情況對待。殺人這一行為,根據主觀方面可以分為故意殺人和過失殺人:1、我國《刑法》第232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從上述規定可以知道,即便是故意殺人,也不一定要判死刑,也有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可能判處3至10年的有期徒刑。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工作座談會紀要,對故意殺人犯罪是否判處死刑,不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結果,還要綜合考慮案件的全部情況。對于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故意殺人犯罪,適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應當與發生在社會上的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其他故意殺人犯罪案件有所區別。對于被害人一方有明顯的過錯或對矛盾激化負有直接責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從輕處罰情節的,一般不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總之,故意殺人罪的判決也應根據實際案情,通盤考慮,把握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2、過失殺人,在法律上稱為過失致人死亡罪。根據我國《刑法》第233條之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此來看,過失殺人的時候,最高刑不超過7年。所以如果最后法院認定殺人行為是過失行為,則一定不會被判死刑。死刑有一定的適用范圍,并非只要觸犯死罪的人都能被判處死刑。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下面的犯罪主體不能被判處死刑,也即是說,下面的這類人不適用死刑:1、對犯罪的時候不滿18周歲的人不得適用死刑;2、對審判時懷孕的婦女不得適用死刑。值得注意的是,根據司法解釋,這里的“審判時”應作擴大解釋,即包括羈押期間時懷孕的情況;此外,“懷孕的婦女”也應擴大解釋到包括流產在內。這是基于保護無辜胎兒和避免司法機關人員采用逼迫流產等審訊方法。3、審判的時候已滿75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這是我國《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加的條款,基于人道主義考慮,對老人一般不適用死刑。但有一種例外,即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還是可以判處死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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