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行為如何處罰
一、對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行為如何處罰
1、對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行為處罰如下:
(1)擾亂社會秩序的治安處罰,如果情節不嚴重的話,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處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2)如果情節嚴重的話,最高可以處以15日以下的拘留以及罰款,如果符合了刑事犯罪標準的話還有可能呢,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
(五)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
聚眾實施前款行為的,對首要分子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二、擾亂公共秩序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1、擾亂公共秩序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秩序;
2、擾亂公共秩序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以聚眾的方式擾亂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正常活動,致使其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行為;
3、擾亂公共秩序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
4、擾亂公共秩序罪在主觀方面只能由故意構成。
擾亂公共秩序如何處罰
1、擾亂公共秩序,將會受到治安管理處罰,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法律依據】
3、《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4、(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5、(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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擾亂公共秩序治安處罰
擾亂公共秩序治安處罰是:
1、擾亂社會秩序的治安處罰,情節輕微的,一般是處以10天以下的拘留,并且處以罰款;
2、情節嚴重的,最高可以處以15日以下的拘留以及罰款。
哪些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要處罰
1、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2、擾亂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市場、商場、公園、影劇院、娛樂場、運動場、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的秩序的;
3、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只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秩序的;
4、結伙斗毆,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或者進行其他流氓活動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布謠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動擾亂社會秩序的;
6、謊報險情,制造混亂的;
7、拒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擾亂公共秩序屬于什么違法行為
一、擾亂公共秩序
違反治安管理法規的行為。
根據我國現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里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有下面幾種行為之一的,應該對當事人進行警告或者處罰當事人200元以下的一個罰款;情節比較嚴重的,應該處罰期限為5日到10日之間的一個拘留,處罰當事人500元以下的一個罰款:
(一)該當事人擾亂團體、團體、機構或者事業單位一個良好秩序,致使他們的工作、經營、生產、醫療、教學或者科研沒有辦法正常的進行工作的,但是沒有造成一個嚴重的后果和損失的;
(二)該當事人擾亂車站、碼頭、港口、飛機場、超市、商場、公園、游樂園或者是其他的一些公共場所的正常秩序的;
(三)該當事人擾亂地鐵、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航空器以及其他的一些公共交通工具上面的有序秩序的;
(四)違法阻攔或者是強行上車、扒乘共用或者私人的機動車輛、船舶、火車以及其他的一些交通工具的,影響了我國的交通工具的正常運行的;
(五)肆意破壞正在依法舉行的的選舉秩序的。
二、擾亂公共秩序行為的處罰規定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
(五)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
聚眾實施前款行為的,對首要分子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2、有下列行為之一,擾亂文化、體育等大型群眾性活動秩序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強行進入場內的;
(二)違反規定,在場內燃放煙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標語、條幅等物品的;
(四)圍攻裁判員、運動員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
(五)向場內投擲雜物,不聽制止的;
(六)擾亂大型群眾性活動秩序的其他行為。
因擾亂體育比賽秩序被處以拘留處罰的,可以同時責令其十二個月內不得進入體育場館觀看同類比賽;違反規定進入體育場館的,強行帶離現場。
3、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4、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斗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5、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組織、教唆、脅迫、誘騙、煽動他人從事邪教、會道門活動或者利用邪教、會道門、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
(二)冒用宗教、氣功名義進行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活動的。
6、違反國家規定,故意干擾無線電業務正常進行的,或者對正常運行的無線電臺(站)產生有害干擾,經有關主管部門指出后,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七、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違反國家規定,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造成危害的;
(二)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
(三)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信息系統正常運行的。
三、擾亂公共秩序罪判多久
依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條規定: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使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
有下面幾種行為之一的,應該對當事人進行警告或者處罰當事人200元以下的一個罰款;情節比較嚴重的,應該處罰期限為5日到10日之間的一個拘留,處罰當事人500元以下的一個罰款:
(一)該當事人擾亂團體、團體、機構或者事業單位一個良好秩序,致使他們的工作、經營、生產、醫療、教學或者科研沒有辦法正常的進行工作的,但是沒有造成一個嚴重的后果和損失的;
(二)該當事人擾亂車站、碼頭、港口、飛機場、超市、商場、公園、游樂園或者是其他的一些公共場所的正常秩序的;
(三)該當事人擾亂地鐵、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航空器以及其他的一些公共交通工具上面的有序秩序的;
(四)違法阻攔或者是強行上車、扒乘共用或者私人的機動車輛、船舶、火車以及其他的一些交通工具的,影響了我國的交通工具的正常運行的;
(五)肆意破壞正在依法舉行的的選舉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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