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2020年12月30日,餓了么關聯公司拉扎斯網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因商標侵權起訴餓了嗎餐飲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一審民事判決書公開。
判決書顯示,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判處餓了嗎餐飲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立即變更其企業名稱,變更后的企業名稱中不得含有與“餓了么”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并賠償拉扎斯網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1萬元。
法院認為,本案中,涉案系列商標注冊在先,而被告的字號“餓了嗎”與原告注冊商標相比,字形、讀音和含義均極為相近,應當認定為近似標識。被告將與原告注冊商標極為近似的“餓了嗎”作為其字號登記注冊企業名稱,具有明顯的主觀惡意,客觀上容易產生市場混淆,構成不正當競爭。
擴展資料
知名公司遭遇搭便車、傍名牌類商標維權事件變得極為普遍:
此前就有今日頭條起訴餐飲品牌今日油條,另外也有海底撈起訴河底撈餐廳的鬧劇,海底撈更是在敗訴后一口氣注冊了263個商標。
2020年8月,海底撈起訴了一家名為“河底撈”的餐館,海底撈的理由是,河底撈和海底撈兩個商標非常形似,并要求被告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經濟損失20萬元等。
但河底撈則認為,河底撈與海底撈文字商標是不是相似,要從讀音、形象、意思來進行對比,而河與海讀音不同,字形也不一樣。因此兩者商標不屬于近似商標。最終,湖南長沙天心區人民法院直接駁回了海底撈的訴訟請求。一審宣判后,原被告雙方都沒有上訴。
參考資料來源:界面新聞-餓了么告“餓了嗎”商標侵權勝訴,獲賠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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