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作弊后果如下:
當場考試科目可能被記為0分;可能會被取消單次考試的資格,也就是剩余未考完的科目也不能參加考試;有可能觸犯刑法將會受到刑事處罰;有可能會被記入個人征信,影響今后的就業、貸款等方面的事情,這是高考作弊所帶來的影響之一。
拓展資料: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Nationwide Unified Examination for Admissions to General 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簡稱“高考”,是合格的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歷 的考生參加的選拔性考試。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教育部要求各省(區、市)考試科目名稱與全國統考科目名稱相同的必須與全國統考時間安排一致。參加考試的對象一般是全日制普通高中畢業生和具有同等學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招生分理工農醫(含體育)、文史(兩大類。普通高等學校根據考生成績,按照招生章程計劃和擴招,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2015年,高考逐步取消體育特長生、奧林匹克競賽等6項加分項目。2016年,教育部嚴禁宣傳“高考狀元”、“高考升學率”,加強對中學高考標語的管理,堅決杜絕任何關于高考的炒作。2017年4月7日教育部、中國殘聯關于印發《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的通知。
不同社區補助不一樣,一般是考上本科獎勵2000,考上專科獎勵1000。
近年來,針對高考舞弊行為的法律法規日益完善,懲戒力度越來越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也對考試作弊行為相關處罰予以明確。
為了讓廣大考生知曉考試舞弊所要承擔的嚴重后果,積極營造“誠信守法光榮、違規舞弊可恥”的良好氛圍,省招辦專門制作《刑法修正案(九)》中“考試舞弊罪”宣傳彩頁,要求全省各考點在顯著位置張貼。
同時通過多種渠道向全省考生開展政策宣講和警示教育,增強考生對依法誠信考試的認知,從源頭上遏制代考、替考等違規行為。省教育廳也配合出臺了高考期間在校大學生的管理辦法,嚴防在校大學生參與替考。
法律分析:判刑。高考作弊違反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二條 以竊取、刺探、收買方法,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持有屬于國家絕密、機密的文件、資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說明來源與用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八十四條 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 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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