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致人死亡和意外事故有何區別
過失致人死亡和意外事故有何區別您好:
區分這兩者的關鍵在于要查明行為人在當時的情況下,對死亡結果的發生,是否應當預見,如果應當預見,但是由于疏忽大意的過失而沒有預見,則屬于過失致人死亡。如果是由于不能預見的原因而引起死亡的,就是刑法上的意外事件,行為人對此不應負刑事責任。
舉兩個案例,1、汽車駕駛員見前面有幾個人在公路上慢慢行走,駕駛員預見到快速行駛可能會發生交通事故而放慢車速,當車行駛到在路上行走的幾個人身邊時,其中一人突然沖向汽車自殺,駕駛員剎車不及造成死亡,駕駛員對死亡人的行為是無法預見也是不可預見的,這就是意外事故。
2、順義一名男房客因瑣事與房東發生爭吵,房東動手打了房客一記耳光,房客抄起墩布打了過去,雙方爭搶墩布時,房東突然倒地,心臟病發作死亡。房客最終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即有過錯責任就是過失。
交通事故過失致人死亡罪量刑
一、交通事故過失致人死亡罪量刑是什么
1、交通事故過失致人死亡罪量刑是:
(1)交通事故過失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會被人民法院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怎么認定的
1、正確區分過失致人死亡罪與過失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其他犯罪。刑法分則某些條文規定的過失犯罪,如失火罪、過失爆炸罪、交通肇事罪等,也往往發生過失致人死亡的結果,但它們都是因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是業務過失而導致他人死亡的結果。規定這些犯罪的刑法條文與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罪的條文,形成特別法條與普通法條的關系,在這種情況下,應按特別法條論處,不定過失致人死亡罪;
2、正確區分過于自信的過失致人死亡與間接故意殺人。二者有相似之處:部發生了他人死亡的結果,行為人都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他人死亡的結果,都不希望這種結果的發生。主要區別在于:前者的行為人希望避免死亡結果的發生,死亡結果的發生違背行為人意志,后者的行為人對死亡結果持放任態度,發生死亡結果并不違背行為人的意志;前者的行為人在預見到死亡結果可能發生的情況下,仍然實施其行為,是因為認為憑借一定的主客觀條件可以避免死亡結果的發生,后者的行為人,在明知死亡結果可能發生的情況下,仍然實施其行為,是為了實現其他目的,行為人沒有考慮憑借一定的主客觀條件避免死亡結果的發生;
3、正確區分疏忽大意的過失致人死亡與意外事件致人死亡。二者的關鍵區別在于行為人能否預見、應否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導致他人死亡。應當根據行為人的知能水平、行為本身的危險程度以及客觀環境,判斷行為人對死亡結果能否預見、應否預見,從而得出正確結論;
4、對過失重傷進而引起被害人死亡的,應直接認定為過失致人死亡罪,不能套用故意傷害致死的模式,定過失傷害致人死亡罪。
倒車致人死亡是過失還是意外
倒車致人死亡是過失還是意外要根據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1、倒車致人死亡可能作為意外事件,僅承擔民事責任或行政責任;
2、符合犯罪構成要件,該行為也可能被認定為交通肇事罪或者過失致人死亡罪,會對駕駛員依法判刑。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賠償項目如下:
1、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20年計算。
2、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難度職工平均工資6個月標準。
3、被扶養人生活費。
倒車致人死亡的處罰如下:
1、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3、犯交通肇事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5、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綜上所述,倒車致人死亡是過失還是意外要根據情況而定,符合犯罪構成要件,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二
【妨害安全駕駛罪】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控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前款規定的駕駛人員在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離職守,與他人互毆或者毆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擇一重處】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相關推薦:
醉酒駕車撞人怎么處理(酒駕撞人怎么判刑和賠償)
員工因病死亡賠償最新(死亡賠償金2023年最新標準)
死亡賠償金(民法典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定)
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是什么意思)
外籍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