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嫩草国产线免费观看_欧美日韩中文字幕在线观看_精品精品国产高清a毛片_六月婷婷网 - 一级一级特黄女人精品毛片

敲詐勒索罪是如何定義的?什么行為會構成此罪?(怎樣定義敲詐勒索罪)

首頁 > 刑事案件2024-02-12 01:50:04

敲詐勒索罪構成的條件有哪些?

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的行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行為人以將要實施的積極的侵害行為,對財物所有人或持有人進行恐嚇。例如,以將要實施殺害、傷害、揭發隱私、毀滅財物等相恐嚇。由此可見,本罪只能以作為方式實施,不可能是不作為。 (二)行為人揚言將要危害的對象,可以是財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與他們有利害關系的其他人。例如,財務所有人或持有人的親屬等。 (三)發出威脅的方式可以多種多樣。例如,可以當著被害人的面用口頭、書面或其他方式表示,也可以通過電話、書信方式表示;可以是行為人親自發出,也可以是委托第三者轉達;可以明示,也可以暗示,都不影響本罪的構成。(四)威脅要實施的侵害行為有多種,有的可以是當場實現的,如殺害、傷害,有的是當場不可能實現,必須日后才能實現的,如揭發隱私。需要注意的是,行為人威脅將要實施危害行為,并非意味著發出威脅之時不實施任何危害行為,例如威脅將要實施傷害行為,但在威脅發出之時實施相對輕微的毆打行為;或者威脅將要實施殺害行為,但在威脅發出之時實施傷害行為。對于敲詐勒索的犯罪事實認定上,應當由司法機關根據實際的犯罪事實來進行處理,特別是對于不同程序的涉案金額所需要的立案偵查標準也是不同的,另外還應當對具體的情況進行判罰處理,涉及到嚴重的或者非常嚴重的犯罪行為還需要從嚴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條68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敲詐勒索罪的構成條件是什么

依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所以,依據刑事通說本罪的構成要件是:

(1)本罪的客體為復雜客體,主要客體是公私財產所有權,次要客體是他人的人身權利或者其他權益。這是由本罪特定的犯罪方法決定的。犯罪對象是公私財物,包括動產和不動產,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司法實踐中,以勒索錢財居多。

(2)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以威脅或者要挾的方法,向公私財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強索財物的行為。威脅和要挾,都是能夠引起他人心理恐懼的精神強制方法。二者沒有本質區別。略有不同的是,威脅可以用任何侵害他人的方法相恐嚇,而要挾通常是指抓住他人的把柄,以揭露其隱私相恐嚇,例如,尚未暴露的貪污、盜竊等違法犯罪事實或生活作風腐敗等。被害人是否確實產生恐懼并被迫交付財物,不影響本罪的構成。威脅和要挾的方式可以多種多樣。例如,可以當著被害人的面用口頭、書面或其他方式表示,也可以通過電話、書信方式表示;可以是行為人親自發出,也可以是委托第三者轉達;可以明示,也可以暗示,都不影響本罪的構成。依法正當行使權利的行為,即便會給有關當事人形成心理壓力,但不屬于本罪的威脅或者要挾方法。

為了正確認定敲詐勒索罪,應當把握本罪的威脅和要挾方法(即脅迫)的以下特點:第一,行為人以將要實施的積極的侵害行為,對財物所有人或持有人進行恐嚇。例如,以將要實施殺害、傷害、揭發隱私、毀滅財物等相恐嚇。由此可見,本罪只能以作為方式實施,不可能是不作為。制造、散布迷信謠言,引起他人恐懼,乘機以幫助驅鬼消災為名騙取群眾財物的,以及面對處于困境的人的求助請求,稱不給錢就不予救助等,都不能認定為敲詐勒索罪。第二,行為人揚言將要危害的對象,可以是財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與他們有利害關系的其他人,例如,財物所有人或持有人的親屬等。第三,發出威脅的方式可以多種多樣。例如,可以當著被害人的面用口頭、書面或其他方式表示,也可以通過電話、書信方式表示;可以是行為人親自發出,也可以是委托第三者轉達;可以明示,也可以暗示,都不影響本罪的構成。第四,威脅要實施的侵害行為有多種,有的是可以當場實現的,如殺害、傷害,有的是當場不可能實現,必須日后才能實現的,如揭發隱私。需要注意的是,行為人威脅將要實施危害行為,并非意味著發出威脅之時不實施任何侵害行為,例如威脅將要實施傷害行為,但在威脅發出之時實施相對輕微的毆打行為;或者威脅將要實施殺害行為,但在威脅發出之時實施傷害行為。此種當場實施較輕加害行為、同時威脅將來實施較重加害行為的方式,可能影響行為人實際觸犯的罪名和符合的具體犯罪數量,應當結合具體案件情況予以判斷。

采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敲詐勒索財物,敲詐勒索行為與他人交付財物之間,可以表現為三種不同的情況:一是行為人要求被害人必須在其指定的時間和地點交付財物,否則會在日后將其威脅的內容付諸實現。二是行為人當面對被害人以當場實施暴力相威脅,要求其答應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交付財物。三是行為人以日后將要對被害人實施侵害行為相威脅,要求當場交付財物。這表明,對于敲詐勒索罪來說,行為人絕對不可能以當場實現威脅的內容相恐嚇,當場非法占有他人財物,這也是本罪與搶劫罪的顯著區別。

刑法規定,敲詐勒索的財物價值達到“數額較大”或者雖未達到“數額較大”但屬于“多次敲詐勒索”的,才構成敲詐勒索罪。2013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2000元至5000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和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第2條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數額較大”的標準可以按照本《解釋》第1條規定標準的50%確定:①曾因敲詐勒索受過刑事處罰的;②1年內曾因敲詐勒索受過行政處罰的;③對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敲詐勒索的;④以將要實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殺人、綁架等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犯罪相威脅敲詐勒索的;⑤以黑惡勢力名義敲詐勒索的;⑥利用或者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軍人、新聞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詐勒索的;⑦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第3條規定,兩年內敲詐勒索三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274條規定的“多次敲詐勒索”。

(3)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4)本罪的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且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如果不是為了非法占有公私財物,而是依法主張權利,如債權人以將要向法院起訴為前提要求債務人盡快還債,不構成敲詐勒索罪。

敲詐勒索罪的定義是什么??

敲詐勒索罪的定義是什么????
敲詐勒索罪的定義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恐嚇、威脅或要挾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財物的行為。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不僅侵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還危及他人的人身權利或者其他權益。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相關推薦:

醉酒駕車撞人怎么處理(酒駕撞人怎么判刑和賠償)

員工因病死亡賠償最新(死亡賠償金2023年最新標準)

死亡賠償金(民法典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定)

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是什么意思)

外籍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