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告陷害罪立案標準
誣告陷害罪的立案標準:
1、行為人捏造犯罪事實,以虛假的犯罪事實告發,意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行為;
2、行為人誣告陷害他人的手段惡劣的;
3、行為人捏造犯罪事實,以虛假犯罪事實告發,意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嚴重影響了司法機關的正常工作的行為;
4、行為人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上述行為,都達到誣告陷害罪的立案標準。
誣告陷害罪的量刑標準包括:
1、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希望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嚴重侵害他人人身權益,情節嚴重的,需要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造成嚴重后果,例如使得受害人確被追訴的,需要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誣告陷害的,明知故犯,從重處罰。
構成誣告陷害罪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誣告陷害他人,必須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為目的,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為目的而捏造事實誣告的,如以敗壞他人名譽、阻止他人得到某種獎勵或者提升等為目的而誣告他人有違法或不道德行為的,則不構成本罪;
2、捏造的事實必須是他人的犯罪事實,如果捏造的事實不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則不構成誣告陷害罪;
3、不僅捏造了他人的犯罪事實,而且將捏造的犯罪事實向有關機關進行了告發;
4、誣告陷害的行為必須有明確的對象,如果行為人只是捏造了某種犯罪事實,向有關機關告發,并沒有具體的告發對象,這種行為雖然也侵犯了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但并未直接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因此,也不構成誣告陷害罪;
5、誣告陷害情節嚴重的,這里所規定的“情節嚴重”,主要是指捏造的犯罪事實情節嚴重、誣陷手段惡劣、嚴重影響了司法機關的正常工作、社會影響惡劣等。
認定誣告陷害罪:
1、誣告陷害罪與錯告或檢舉失實的界限。二者在客觀上都表現為向國家機關或有關單位告發的犯罪事實與客觀事實不相符合。區分它們的關鍵是,前者明知自己告發的是捏造的犯罪事實,具有陷害他人的故意;后者認為自己告發的是真實犯罪事實,沒有陷害他人的故意。要判明這一點,就必須查明行為人告發的背景、原因、告發的事實來源、告發人與被告人之間的關系等等。
2、誣告陷害罪與誹謗罪的界限。二者的共同點表現在都是捏造事實,而且誹謗罪也可能捏造犯罪事實,但前者是對人身權利的犯罪,后者是對名譽的犯罪。它們在構成要件上的主要區別是:
(1)客觀行為不同:前者是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實,通常向國家機關或有關單位告發;后者是捏造有損他人名譽的事實,散布于第三者或更多的人,但不向國家機關或有關單位告發。如果行為人雖然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實,但并不告發,而是私下散布,旨在損害他人名譽,則構成誹謗罪。
(2)主觀方面不同:前者旨在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后者旨在破壞他人名譽。
3、誣告陷害罪與報復陷害罪的界限。二者都表現為陷害他人,但前者的法益是公民的人身權利;后者的法益是公民的民主權利。二者在構成要件上的區別是:
(1)對象不同:前者的對象是一切公民;后者的對象是控告人、申訴人、批評人與舉報人。
(2)主體不同:前者是一般主體;后者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3)行為表現不同:前者表現為捏造犯罪事實,作虛假告發;后者表現為濫用職權、假公濟私,進行報復陷害。
(4)目的不同:前者是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后者是一般報復的目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為了報復陷害控告人、申訴人、批評人,利用職權、捏造犯罪事實,并向有關機關告發的,符合誣告陷害罪的特征,應定誣告陷害罪,不以報復陷害罪論處。
故意誣陷他人所需承擔的法律責任
誣告陷害他人,法律責任主要有三種:
(1)如果不構成犯罪的,對當事人可以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2)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3)造成受害人損失的,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如果構成誣告陷害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不構成犯罪的,可能會被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誣告陷害罪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既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權利,也侵犯了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
2、客觀方面表現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實,并且向司法機關或有關機關告發。構成本罪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捏造的事實必須是他人的犯罪事實,如果捏造的事實不是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則不構成本罪;
(2)不僅捏造了他人的犯罪事實,而且將捏造的犯罪事實向有關機關進行了告發;
(3)誣告陷害的行為必須是明確的對象;
(4)誣告陷害情節嚴重的,這里所規定的"情節嚴重",主要是指捏造的犯罪事實情節嚴重,誣陷手段惡劣,或者社會影響惡劣等。只要誣告陷害的行為符合以上條件,不論被誣陷人是否受到刑事處罰,都不影響本罪成立。
3、主體是一般客體.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國家工作人員。
4、主觀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至于出于什么動機,不影響定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三條 【誣告陷害罪】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不是有意誣陷,而是錯告,或者檢舉失實的,不適用前兩款的規定。
誣陷他人可構成什么罪?
誣陷他人可構成什么罪,但是被誣陷的人占時沒有找到合適的證人,這樣的官司可以打贏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誣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實,作虛假告發,意圖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為。這里的“他人”,是指所有的第三人,既包括一般的干部、群眾,也包括正在服刑的罪犯和其他在押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

誣告陷害他人,必須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為目的。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為目的而捏造事實誣告的,如以敗壞他人名譽、阻止他人得到某種獎勵或者提升等為目的而誣告他人有違法或不道德行為的,不構成本罪。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對于誣陷他人,這種情況是非常惡劣的行為,如果自己對于對方的一些名譽造成了嚴重損害的話,自己還可能會受到一些刑事追究,建議立即停止這種行為,然后賠禮道歉,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華律網相關律師。
相關推薦:
醉酒駕車撞人怎么處理(酒駕撞人怎么判刑和賠償)
員工因病死亡賠償最新(死亡賠償金2023年最新標準)
死亡賠償金(民法典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定)
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是什么意思)
外籍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