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會被定義為強奸罪
怎樣會被定義為強奸罪一、怎樣會被定義為強奸罪
1、有以下要件會被定義為強奸罪:
(1)強奸罪的犯罪對象為女性;
(2)客觀上強奸罪的犯罪分子需要對女性實施暴力的手段,如毆打、捆綁等直接危害到婦女人身安全的行為,強迫婦女,使得婦女違背自己的意志;
(3)犯罪分子必須是年滿十四周歲的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
(4)犯罪分子實施犯罪的主觀目的是故意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強奸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奸淫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二、強奸罪的立案標準有哪些
強奸罪的立案標準如下:
1、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
2、奸淫不滿14周歲幼女的。強奸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的行為,不論是否達到奸淫的目的,都應當立案追究。
什么樣的行為才構成強奸罪
什么樣的行為才構成強奸罪一、什么樣的行為才構成強奸罪
1、構成強奸罪行為如下:
(1)客體要件。若對象是幼女,則犯罪客體是幼女的性的絕對不可侵犯的權利;若對象是婦女,其犯罪客體是婦女享有的拒絕與其合法配偶以外的其他男子性交的權利;
(2)客觀方面。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違背婦女意志;
(3)主體要件。一般刑法觀念,認為主體是男性;
(3)主觀方面。主觀上為故意,并以強奸為目的,即行為人追求的是與被害人非法強行發生性行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強奸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奸淫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六之一【負有照護職責人員性侵罪】對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女性負有監護、收養、看護、教育、醫療等特殊職責的人員,與該未成年女性發生性關系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擇一重處】有前款行為,同時又構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之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
二、強奸罪的加重情節有什么
強奸罪的加重情節如下:
1、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2、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4、二人以上輪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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