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盜竊案件處罰標準
治安盜竊案件處罰標準如下:
1、一般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2、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盜竊罪的認定標準如下:
1、本罪與非罪的界限,把偷竊自己家電或近親屬財物的行為與社會上的盜竊犯罪行為加以區別?!督忉尅芬幎ǎ瑢Υ祟惏讣?,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在處理時也應同社會上作案的有所區別;
2、盜竊既遂與未遂,關于盜竊罪的既遂標準;即盜竊行為已經使被害人喪失了對財物的控制時,或者行為人已經控制了所盜財物時,都是既遂;
3、本罪與他罪和違法行為的界限,盜竊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價值數額不大,但是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刑法》第124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盜竊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同時構成盜竊罪和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的,擇一重罪處罰。
4、為盜竊其他財物,盜竊機動車輛當犯罪工具使用的,被盜機動車輛的價值計人盜竊數額;為實施其他犯罪盜竊機動車輛的,以盜竊罪和所實施的其他犯罪實行數罪并罰。為實施其他犯罪,偷開機動車輛當犯罪工具使用后,將偷開的機動車輛送回原處或者停放到原處附近,車輛未丟失的,按照其所實施的犯罪從重處罰;
5、實施盜竊犯罪,造成公私財物損毀的,以盜竊罪從重處罰。又構成其他犯罪的,擇一重罪從重處罰。
綜上所述,實施盜竊行為,不構成犯罪的,可以給予治安管理處罰,一般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盜竊不構成犯罪的,治安處罰為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盜竊罪法定從重處罰情節
法律主觀:
盜竊罪從重處罰情節有這些: 1、多次扒竊作案的; 2、以破壞性手段盜竊并造成公私財產損失嚴重的; 3、入戶盜竊多次的; 4、教唆未成年人盜竊的; 5、勞改、勞教人員在勞改、勞教期間盜竊的; 6、在緩刑、假釋考驗期限內或者管制、監外執行期間盜竊的; 7、曾因盜竊被治安處罰3次以上或者被勞動教養2次以上,2年內又進行盜竊的; 8、曾因盜竊被免訴、免刑后2年內,或者因盜竊受過刑罰處罰后3年內又進行盜竊的; 9、盜竊盲、聾、啞等殘疾人、孤老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人的財物的; 10、因盜竊造成嚴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法律客觀: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盜竊罪如何定罪量刑?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侵犯的對象,是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一般是指動產而言,但不動產上之附著物,可與不動產分離的,例如,田地上的農作物,山上的樹木、建筑物 上之門窗等,也可以成為本罪的對象。另外,能源如電力、煤氣也可成為本罪的對象。
盜竊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所有權包括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等權能。這里的所有權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權,但有時也有例外情況。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的規定:“盜竊違禁品,按盜竊罪處理的,不計數額,根據情節輕重量刑。盜竊違禁品或犯罪分子不法占有的財物也構成盜竊罪?!?br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所謂竊取,是指行為人違反被害人的意志,將他人占有的財物轉移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單位)占有。需要注意一下幾個問題:
(1)竊取行為雖然通常具有秘密性,其原意也是秘密竊取,但盜竊不能限定在秘密竊取上,否則會照成處罰的不公正。我國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為“盜竊公私財物”,并沒有說是“秘密”,可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1998.3.17)卻將“盜竊”解釋為“秘密竊取”,于是我國刑法通說就認為盜竊需要秘密竊取,即行為人自認為被害人沒有發覺而取得為秘密竊取。但是,一、行為人的“自認為”是屬于主觀內容,不屬于客觀要件。二、完全有可能有行為人非常大膽地到案發地“光明正大”地拿東西,但是沒有任何人出來阻止的情況,按照通說很難定罪。三、僅憑行為人“自認為”秘密或公開決定犯罪性質,也難以定罪。四、在現實生活中“公然”盜竊的事
盜件非常多。所以,竊取不需要“秘密”進行。
(2)竊取行為是排除他人對財物的支配,建立新的支配關系的過程,如果只是單純地排除他人對財物的支配,則不是盜竊。竊取的手段與方法沒有限制,即使用了欺騙方法,但是沒有到達讓被害人基于認識錯誤處分財產的程度,也是盜竊。
(3)竊取是一種通過平和方式將他人占有的財物轉移第三人占有的過程,如果手段中含有暴力成分,就不能定盜竊。
(4)要成立盜竊,需要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竊取公私財物?!皵殿~較大”是一個相對的概念,需要根據各地的經濟不同而定。多次盜竊根據司法解釋:“對于一年內入戶盜竊或者在公共場所扒竊三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多次盜竊’,以盜竊罪定罪處罰”。但是這太絕對化,需要綜合多方面得因素認定“多次盜竊”。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16周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能構成。對主體的修改是對本罪修改的重要內容。依原刑法,已滿l4歲不滿16歲的少年犯慣竊罪、重大盜竊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本法取消了此規定。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盜竊罪故意的內容包括:
行為人明確地意識到其盜竊行為的對象是他人所有或占有的財物 (1)行為人明確地意識到其盜竊行為的對象是他人所有或占有的財物。行為人只要依據一般的認識能力和社會常識,推知該物為他人所有或占有即可。至于財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是誰,并不要求行為人有明確、具體的預見或認識。如放在宿舍外的自行車,河中一群暫時無人看管的鴨子,客車行李架上的行李等。如果行為人過失地將他人的財物誤認為是自己的財物取走,在發現之后予以返還的,由于缺少故意的內容和非法占有的意圖,不成立盜竊罪。
我國法律對盜竊罪是如何處罰的
我國法律
對盜竊罪
是如何處罰的
根據《刑法》第264條和265條的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以牟利為目的,盜接他人通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碼號或者明知是盜接、復制的電信設備、設施而使用的,依照盜竊來定罪處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因犯盜竊罪,依法判處罰金刑的,應當在1千元以上盜竊數額的二倍以下判處罰金;沒有盜竊數額或者盜竊數額無法計算的,應當在1千元以上10萬元以下判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有以下規定。
(1)構成盜竊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兩年內三次盜竊的,入戶盜竊的,攜帶兇器盜竊的,或者扒竊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達到數額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3.達到數額特別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盜竊數額、次數、手段等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盜竊數額每增加1000元,可以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
2.多次盜竊的,可以增加兩個月到六個月刑期;3.盜竊他人必需的生產、生活資料,嚴重影響他人生產、生活的,可以增加兩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3)盜竊近親屬財物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50%以下。不作犯罪處理的除外。
(4)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和盜竊珍貴文物等物品的,依照有關法律、司法解釋辦理。
相關推薦:
醉酒駕車撞人怎么處理(酒駕撞人怎么判刑和賠償)
員工因病死亡賠償最新(死亡賠償金2023年最新標準)
死亡賠償金(民法典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定)
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是什么意思)
外籍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