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殺人罪的量刑處罰標準: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殺人罪具體的量刑情節如下: (一)情節嚴重的犯故意殺人罪,常見的情形有: 1、出于圖財、奸淫、對正義行為進行報復、毀滅罪證、嫁禍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動機而殺人; 2、利用烈火焚燒、長期凍餓、逐漸肢解等極端殘酷的手段殺人; 3、殺害特定對象如與之朝夕相處的親人,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會強烈震動、影響惡劣的殺人; 4、產生諸如多人死亡,導致被害人親人精神失常等嚴重后果的殺人等等。 (二)情節較輕的犯故意殺人罪,根據司法實踐,主要包括: 1、防衛過當的故意殺人; 2、義憤殺人,即被害人惡貫滿盈,其行為已達到讓人難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處死,一般是父母對于不義的兒子實施這種行為; 3、激情殺人,即本無任何殺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將他人殺死,其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是因被害人嚴重過錯而引起行為人的情緒強烈波動; (2)行為人在精神上受到強烈刺激,一時失去理智,喪失或減弱了自己的辨認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 (3)必須是在激憤的精神狀態下當場實施。 4、受囑托殺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請求、自愿而幫助其自殺; 5、幫助他人自殺的殺人; 6、生母溺嬰,即出于無力撫養、顧及臉面等不太惡劣的主觀動機而將親生嬰兒殺死。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條
罪刑法定
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
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罪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故意傷害罪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1、故意傷害罪的量刑標準如下:
(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之一
【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未經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的器官,或者強迫、欺騙他人捐獻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尸體、尸骨、骨灰罪】違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體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違反國家規定,違背其近親屬意愿摘取其尸體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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