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從犯是怎么認定的
究竟如何認定共同犯罪人的作用是主要還是次要,在具體司法實踐中經常發生混淆甚至錯誤,這就必然導致主犯與從犯認定中的隨意性,并進而影響到罪刑相適應原則的適用。那么,主犯從犯應該怎樣認定?我整理了相關內容,供您參考。
主犯從犯如何區分認定 (1)發起共同犯罪的犯意,即共同犯罪中的造意行為或教唆行為。由于這種行為是共同犯罪故意形成的根本原因,其對共同故意的決定性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2)策劃共同犯罪的行為,即選擇犯罪目標、制定犯罪計劃的行為。它包括制定共同犯罪行為的計劃,以及制定行為實施后如何逃避刑事責任的計劃。共同犯罪與單獨犯罪一樣,也有預謀與突發之分。有預謀的共同犯罪通常更易達到既遂,因為共同犯罪行為實施之前的策劃行為避免了共同犯罪人的盲目行動,為犯罪既遂奠定了基礎。 此外,通過實施犯罪行為之前的策劃行為,在心理上堅定了共同犯罪人的犯罪意志,這也是策劃行為不可忽視的一個功能。 從客觀上來看,主犯的作用主要表現在對共同犯罪行為及其危害結果所起的決定和推動作用,包括: (1)糾集共同犯罪人。二人以上共同實施犯罪行為,這是共同犯罪的最基本條件,是成立共同犯罪的前提。 (2)指揮共同犯罪人的行為。無論是簡單共同犯罪還是復雜共同犯罪、一般共同犯罪還是犯罪集團,要想使犯罪行為構成既遂,協調各共同犯罪人的行為,使其有效地作用于犯罪對象是必不可少的,實施指揮行為的人無疑屬于主犯。 (3)共同犯罪的積極參加者和主要實行者。這類共犯在共同犯罪中雖然不擔任組織、指揮、策劃的職能,但是他們實施犯罪行為的積極性明顯高于一般共同犯罪人,應認定為主犯。 (4)對犯罪結果起決定性作用的共同犯罪人。將主、客觀兩方面的作用相結合,就可以準確地認定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我國刑法第27條規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從這個法定概念可以看出,從犯包括兩類共同犯罪人: 第一,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次要實行犯。這類共同犯罪人雖然直接實施了具體犯罪構成客觀要件的行為,但是在整個犯罪活動過程中較之主犯所起的作用要小,主要表現在:本人不主動發起犯意,在共同犯罪行為實施過程中積極性不高,行為強度不大,對造成犯罪結果所起的作用不大或根本未對犯罪結果有任何作用,等等。 第二,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據分工分類法,這類犯罪分子實為幫助犯。這類共同犯罪人不直接實施具體犯罪構成客觀要件的行為,而只是為共同犯罪的實施準備工具、創造條件,包括犯罪行為實施之前的幫助行為和犯罪行為實施時的幫助行為。通常表現為準備或提供犯罪工具,排除犯罪障礙,指示犯罪地點和犯罪對象,打探和傳遞有利于犯罪實施和完成的信息,在犯罪實施過程中把門望風,等等。 我國刑法中的刑罰個別化原則決定了區分主犯與從犯的重要性。在具體司法實踐中,二者的區分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第一,在事前共謀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為主犯,隨聲附和、表示贊同者通常為從犯。但這個標準并不是一成不變的,僅僅在犯罪共謀階段隨聲附和,而在具體犯罪行為實施過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亦屬于主犯,而不構成從犯。 第二,在事前共謀的共同犯罪中,策劃、指揮犯罪活動者通常為主犯,被動接受任務、服從指揮者通常為從犯。 第三,從參加共同犯罪的頻率來看,多次參加共同犯罪者或者參加全部共同犯罪活動者通常為主犯,而首次參加共同犯罪或者參加次數少于其他犯罪分子的,以及僅參加了部分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通常為從犯。 第四,從參加共同犯罪的強度來看,主犯的實行行為通常強度較大、手段殘忍、技巧熟練,而從犯的實行行為強度通常較小,或者技巧不夠熟練。 第五,從對犯罪結果的作用來看,主犯由于行為強度大或者技巧熱練,通常對犯罪結果的作用較大,是造成犯罪結果的主要原囚;而從犯由于初次作案、行為強度小,或者技巧不熟練,通常對造成犯罪結果只起很小的作用,甚至根本未起任何作用。
犯罪心理有什么樣的規律?
一、名詞解釋
1犯罪心理學 2犯罪心理 3 犯罪行為 4犯罪對策 5 虞犯 6心理結構 7、犯罪心理結構 8犯罪心理結構類型 9犯罪動機 10犯罪目的
11累犯 12群體犯罪心理 13團伙犯罪 14犯罪心理矯正 15內省療法
二、填空
1、 犯罪心理學的研究對象犯罪是廣義的犯罪人,主要包括 、 、 及 、 幾種人。
2、 犯罪心理結構形態的變化,一般要經歷 、 、 等三個階段的形態變化。
3、 犯罪心理結構一般分為 、 、 、 、 幾個子系統。
4、 犯罪心理結構的認知調節系統的主要包括 、 、 。
5、 西方學者在研究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時,提出的犯罪原因論主要 、和 、 、 、 、 。
6、 犯罪的主體因素主要有 、 、 。
7、 犯罪的主體外因素主要有 、 、 、 。
8、 犯罪行為的發生的防御機制主要包括 、 、 、 。
9、 物欲型動機犯罪的犯罪類型主要有 、 、 、 、 。
10、緒型動機犯罪的行為特征主要表現為 、 、 、 。
11、青少年犯罪行為特征主要表現為 、 、 、 、 。
12、群體犯罪心理的形成一般要經過 、&nb
sp; 、 、 、幾個環節的演化
13、團伙犯罪心理具有 、 、 、 、 等特征
14、集群犯罪的行為特點集中表現為 、 、 、 。
15、審訊階段審訊人員控制犯罪嫌疑人意向活動的心理策略主要有 、 、 。
16、犯罪心理診斷的方法主要有 、 、 、 。
17、我國監獄在矯正罪犯的犯罪心理中經常使用感化法,其具體方式主要有 、 、 、 、 。
三、簡述題:
1、 研究犯罪心理的具體方法
2、 犯罪心理結構各子系統的具體內容
3、 故意犯罪的心理結構模式
4、 過失犯罪的心理結構模式
5、 宣泄犯罪的心理結構模式
6、 西方罪犯原因論中欲望――犯罪原因論中的主要觀點
7、 犯罪綜合動因的概念和基本要點
8、 犯罪心理內化機制的具體內容
9、 貪污、受賄人的心理結構特征
10、試分析青少年心理發展與客觀現實之間的矛盾性與犯罪心理和行為發生的相關性
11、簡述女性犯罪心理結構的認知、情感特征
12、群體犯罪的定義和類型
13、集群犯罪發生的心理和社會原因
14、有組織犯罪的概念和類型
15、犯罪嫌疑人在審訊中的一般心理狀態
16、控制犯罪嫌疑人認知活動的策略
17、犯罪心理診斷的概念
18、犯罪心理矯正的傳統監獄改造的區別
19、簡述犯罪心理治療中現實療法的主要方式
四、分析與操作題
1、 結合犯罪心理學的研究內容,試分析學習犯罪心理學的意義和作用
2、 試比較和分析故意犯罪和過失犯罪心理結構的差異
3、試分析青少年犯罪心理結構特征中動機特征的具體內容
4、試比較分析初犯與慣犯犯罪行為特征的特征
5、一位剛進監獄的罪犯,出現較嚴重焦慮、思想混亂、極度悲觀等拘禁反應。經心理診斷后,決定對其施加心理治療方法中的支持療法。請擬定出這種方法的使用理念和操作步驟。參考答案:
一、名詞解釋
1、犯罪心理學是研究影響和支配犯罪人實施犯罪行為的心理結構形成、發展和變化的規律、以及犯罪對策心理學依據的一門科學。
2、犯罪心理是指影響和支配犯罪人實施犯罪行為的各種心理因素的總稱。包括個體的犯罪心理和群體的犯罪心理。犯罪心理產生于犯罪行為之前,是為犯罪人提供動力支持的主觀內在因素。
3、犯罪行為是指犯罪人在一定的犯罪心理影響和支配下所實施的危害他人和社會的、觸犯刑法處罰的各種行為的總稱。
4、犯罪對策是指預防、揭露、懲罰犯罪和嬌治犯罪的各種策略、方法手段的總稱。
5、即有可能犯罪的人。1、經常與有犯罪習性的人交往者;2、經常出入不良場所者,3、經常逃學或離家出走者;4、參加不良組織者;5、無正當理由攜帶兇器者;6、人格有嚴重缺陷者。
6、心理結構,也叫人的心理現象結構,心理的反應系統。是運用系統理論和科學的結構觀來看待人的各種心理現象,并將這些現象放到人的整體心理系統中認識而形成的理論。心理結構包括心理過程、自我意識、個性心理傾向、個性心理特征和心理狀態等亞結構。
7、所謂犯罪心理結構,是指行為人在犯罪行為實施前已經存在的、在犯罪行為實施時起支配作用的那些畸變心理因素有機而相對穩定的組合。它是行為人發動犯罪行為的內部心理原因和根據。
8、指不同犯罪心理結構穩定的具有區別的樣式(或模式)。指不同犯罪心理結構穩定的具有區別的樣式(或模式)。可以反應不同類型的犯罪所具有的不同犯罪心理狀況的特點。
9、犯罪動機是引起和推動犯罪人實施犯罪行為,以滿足某種需要的內在起因,是犯罪心理結構中的重要動力因素。
10、指犯罪行為人主觀上希望實施犯罪行為后希望達到的結果。
11、累犯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5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故意犯罪。
12、群體犯罪心理是指在犯罪群體或落后群體以及副文化群體中,個人與群體的意向、動機和目的相互影響而形成的適合犯罪的共同心理傾向。
13、是一種以青少年犯罪人為主體,以糾合性的松散結構為特征的違法犯罪群體的總稱。
14、是指在掌握罪犯犯罪心理結構特征的基礎上,運用監獄常見矯治手段,促使罪犯的犯罪心理結構向良性方向轉化,使其在出獄后能自覺抑制不良的心理沖動,成為守法的公民。
15、讓犯罪人與外界隔絕,面壁思過、反省罪錯、思考犯罪的原因,進而達到頓悟與轉變心理的治療方法
二、填空
1、犯罪人 一般違法人 虞犯者 刑滿釋放人員
2、潛在 惡變 衰減
3、犯罪動力結構 犯罪認識 調節系統 心理特征系統 不良的心理狀態結構 潛意識系統
4、不成熟的歪曲的自我意識。扭曲的道德意識和錯誤的人生觀價值觀。錯誤的法律意識。
5、生物學原因論 精神病學原因論 欲望-犯罪原因論 社會學習理論原因論 多元性原因論
6 、生理因素 心理因素 行為因素
7、社會宏觀環境因素 微觀環境因素 自然環境因素 情境因素
8、合理化作用 投射作用 認同作用 反向作用
9、搶劫罪 盜竊罪 詐騙罪 貪污罪 受賄罪
10、盲目性 沖動性 情緒化 殘暴性
11、模仿和易受暗示性 情景性 戲謔性 沖動性 反復性
12、犯意表達 犯意交流 犯意的溝通 犯罪決策
13、團伙意識的整合作用 團伙情感的感染作用 暗示與模仿的誘發作用
權威與服從的統制作用 依附與安全的催化作用
14、自發性 狂熱性 非常規性 短暫性
15、自由交談法 聲東擊西法 四面出擊法。
16、生活史調查 行為觀察 面談 犯罪事實判斷 心理測量
17、情感交流 情感轉移 冷處理 啟發內省 角色置換三.簡述題…………
1、(1)歸因分析法。從犯罪人的犯罪行動出發,推論和尋找犯罪行為原因。(2)觀察法,在自然狀態下,有意識的觀察犯罪人的行為、表現、表情了解犯罪人心理狀態和心理特征。(3)問卷法,通過設計一系列書面問題來征詢犯罪者的書面回答,以獲取相關心態的方法。(4)談話法,通過與犯罪人及相關人面對面的交談,獲取多方面的信息資料。(5)個案研究法,研究者對某一具有典型意義的犯罪主體和案例,進行縱向地追蹤了解,以獲得有關犯罪心理和行為發展變化的規律性的了解。(6)心理測驗法,利用心理量表,如卡特爾十六項人格因素量表等,對犯罪人進行測驗,以廣泛了解犯罪人的智力水平、心理特征。
2、 犯罪動力結構、犯罪調節結構、犯罪個性特征結構、不良心理狀態結構、潛意識等五個子系統的畸變心理因素構成。它是行為人發動犯罪行為的內部心理原因和根據。
3、 意識清醒狀態下,有目的、有預謀的犯罪心理結構。以犯罪需要為驅力,以消極的性格特征、歪曲的自我意識及與犯罪活動相適應的能力為條件,并在意識推動下形成的由犯罪意向到犯罪動機再到犯罪行為的心理活動過程。
4、缺乏犯罪需要動機作驅力,或缺乏自我意識的有效調控,或是情景之下的應急反應狀態下形成的犯罪心理結構和犯罪活動。
5、 情緒發泄占主導地位,理智感減弱或喪失,缺乏權衡得失的正常判斷,缺少預謀的犯罪心理和犯罪活動。
6、 認為犯罪來源于人的欲求本能。通過對個體內在本能欲望與犯罪相關性的分析,形成了侵犯性說、利欲性說、性沖動說、權欲說等幾種觀點
7、 指個體犯罪原因是一個由若干相互聯系和作用的主體內外因素多層次、多角度構成的整體結構。整體性、層次性、結構性、動態性是基本的要點。
8、犯罪內化機制包括以下幾個子機制。①不良的認知的擇與加工機制,犯罪人在不良心理基礎上選擇外界消極因素進行加工整合,吸收環境的消極信息的過程。②模仿學習機制,主體自覺不自覺地效仿犯罪榜樣的言行,引起自身與之相同或相似的犯罪行為活動的過程。③角色扮演機制,個體通過在犯罪群體內的角色學習或群體成員間的心理互動。將社會的消極影響通過違法嘗試內化為自身犯罪心理的過程。④自我強化機制,即犯罪行為實施獲得的需要滿足的愉快體驗帶來的自我肯定和自我贊賞的過程。犯罪人從犯罪活動的成功中感到了自己的能力和快慰,進而強化犯罪的動力,并逐漸形成違法犯罪的行為習慣。犯罪心理的內化達到深入骨髓的程度。
9、(1)認識特征。多有貪婪的欲求和以權謀私的觀念,拜金主義的意識,看重物質利益。(2)復雜的動機斗爭特征。多數都有一定的文化素養,但在物欲動力及以權謀私心理的驅動下,犯罪動機變得十分強烈,以至把自尊、恐懼、名譽等壓抑下去了。在動機斗爭的過程中,明顯地表現出不安、心理不平衡。(3)職業人格的消極特征。在教育和監督缺乏的情況下,容易產生權力不受限制的態度取向。(4)職務優越感。貪污受賄的犯罪人多是國家工作人員,有一種職務優越感,以為有權就可以為所欲為,高人一等。
10、(1)辨別是非能力差與不良外界影響的矛盾。青少年辨別是非和抵制不良影響的能力差,因而容易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影響,是一些少年走向犯罪的重要因素。(2)個人需要的強烈性與難以滿足之間的矛盾。少年的物質需要和社會性需要顯著的增加,但少年所處的社會地位和社會行為能力又使他們的需要很難得到滿足,因此容易產生挫折感,當挫折和不滿在某種不良客觀因素刺激下增強時,就特別容易引發犯罪行為。(3)獨立性意向增強與社會約束的矛盾。少年有了希望擺脫家長和老師管束自主和獨立行為的強烈要求。但家長對其獨立的意向還不能接受,由此造成尖銳的矛盾,不可化解時,容易導致青少年的違法行為。(4)追求理想與客觀條件的矛盾。少年是富于理想的年齡,期待比較高,比如上一個好大學,得到老師同學的肯定,但由于受到客觀因素制約較大,理想與現實矛盾非常突出,失望之下容易產生過激犯罪行為,
11、(1)認識特征。首先表現為評價事物常常以自己的低級需要和直接經驗為標準,容易被小恩小惠所誘惑。其次表現為透過現象看本質的能力差,很容易被表面現象所迷惑。再次表現為看問題往往帶有很大的片面性、局限性。(2)情感特征。首先,情感豐富、細膩,容易動情感,容易在激情狀態下實施傷害、殺人等突發性犯罪行為。其次,情緒波動大。細微的情境變化常常引起巨大的情緒起伏,在情緒不可控的情況下,容易發生犯罪行為。
12、兩個以上的犯罪主體,通過相互交往,在犯罪目的一致或暫時達成一致的基礎上,聯合實施的犯罪行為。犯罪類型主要有共同犯罪、團伙犯罪、有組織犯罪、集群犯罪等四種類型。
13、(1)社會矛盾的聚集和社會心理的躁動。社會矛盾在社會公眾心中產生的普遍不平、不滿、失望是引發集群犯罪的直接原因。(2)法制觀念淡薄。缺乏法制觀念。部分人存在著“法不責眾”的心理是導致行為失控,釀成集群犯罪的心理原因。(3)發泄與求表現。參與集群犯罪的大多數人的犯罪目的在于發泄心中的不滿,求得暫時的心理平衡。(4)對傳播媒體中消極因素的模仿。在不滿形態下,對電影電視中的行為的模仿。(5)人口密集等客觀因素。特別容易發生在球場、學校、工廠等人口密集地。
14、是指以從事有計劃的犯罪活動為宗旨,有嚴密、固定的犯罪組織,與正常的社會生活及法律秩序相對抗的集團犯罪。有組織犯罪的主要類型是:(1)走私與販毒犯罪組織;(2)獨霸一方的流氓、惡勢力犯罪組織;(3)販賣人口犯罪組織;(4)開設賭場、強迫婦女賣淫的犯罪組織;(5)制造販賣淫穢書刊、視聽制品和非法出版物的犯罪組織;(6)盜竊、窩贓、銷贓的犯罪組織。
15、(1)畏罪,犯罪嫌疑人害怕罪行被揭露而受到懲罰的一種心理狀態。(2)僥幸,是犯罪嫌疑人自認為可以逃避罪責,躲避刑罰的心理狀態。(3)恐慌,驚恐不安的心理。(4)悲觀,犯罪嫌疑人自知懲罰較重,而對自己的前途喪失信心的一種心理狀態。(5)戒備,是犯罪嫌疑人為防備罪行被揭露和害怕不能得到公正處理的一種防御反應。(6)抵觸,這是犯罪嫌疑人對采取強制措施和訊問人員的訊問表現出強烈不滿和敵視的一種心理狀態。
16、(1)允許編造謊言和制止撒謊。以期從中發現犯罪人極力回避的問題。(2 )順水推舟、將計就計。在恰當的時候,順著犯罪嫌疑人的談話,把談話引向到實質性問題上。(3 )形成錯覺,改變認識。通過給犯罪嫌疑人提供某種信息,使其產生錯誤判斷,以改變不愿供述的認識。(4 )加強暗示、引而不發。不直接出示證據,但給以有力暗示,使犯罪嫌疑人處于猶豫動搖的心理狀態。(5 )連續使用證據。針對拒供意識較強的犯罪嫌疑人,訊問人員有選擇地連續出示一系列強有力的證據,配合強有力的訊問攻勢,給犯罪嫌疑人造成巨大的心理壓力,使其喪失拒供信心,形成供述的心理動機,促使其徹底交代。
17、犯罪心理診斷,是指通過對犯罪者的社會化過程、犯罪經歷的考察,檢查與判斷其人格特征、揭示犯罪行為發生的心理障礙與缺陷等內在心理因素的過程。
18、(1)區別:傳統的改造手段運用嚴格的監視,灌輸式的政治思想、文化、技術教育和強制性的勞動等措施,改造罪犯舊的思想意識和不良行為習慣,屬于執法行為。犯罪心理矯正的手段則是運用心理學的知識和技術,通過管教人員與罪犯的心理相容與溝通,實現罪犯犯罪心理結構的良性轉化,屬于矯正與治療行為。(2)聯系:罪犯心理矯正作為一種改造罪犯的手段,不可能獨立存在,需要與傳統的改造手段密切結合,才能發揮更好的效果。
19、現實療法是以培養犯罪人養成現實、負責和正確的行為方式為目標的方法。其步驟為:首先再犯罪人與治療者之間建立起一種真誠的關系;其次,向犯罪人說明,只要他愿意,就能學會新的被社會接受的方式,最終被社會接納。再次交給犯罪人再現實條件下滿足需要的更好的方法。制定成功適應生活的行動計劃。
四、分析與操作題
1、(1)有助于把握犯罪人犯罪心理和行為形成發展的規律。(2)有助于提高刑事司法活動的水平,(3)有助于提高改造罪犯的質量。(4)有效地預防犯罪行為的發生。
2、故意犯罪心理結構是在意識清醒狀態下,有目的、有預謀的犯罪心理結構。它以犯罪需要為驅力,以消極的性格特征、歪曲的自我意識及與犯罪活動相適應的能力為條件,并在意識推動下形成的由犯罪意向到犯罪動機再到犯罪行為的心理活動過程。而過失犯罪心理結構,則是缺乏明確的犯罪動機推動,缺乏自我意識的有效調控,或是對情景應急反應狀態下形成的犯罪心理結構和犯罪活動。兩者存在很大差別。
3、 少年犯罪動機是一個復雜的動機體系,除了膨脹的物質需要,不當的性欲求,“哥們兒義氣”,嫉妒,逞強好勝,自我顯示,好奇心等。少年犯罪動機具有以下特點:(1)犯罪動機的產生易為外界誘因引起。少年本身具有喜歡模仿,在外界強烈刺激的作用下,容易迅速產生犯罪動機。如不良影視和網絡信息引發犯罪動機等。(2)犯罪動機易變化、不穩定,隨機性強。能偷則偷,能搶則搶,預謀性不強。(3)犯罪動機有強烈的情感性和情緒型。青少年的情緒情感強烈,且自控能力弱,犯罪動機容易在情感和情緒的影響下發生。(4)犯罪動機未被意識的特征比較顯著。由于少年意識水平還不成熟的緣故,許多時候受本能沖動的支配性較大。有時不能進行有意識的控制。
4、 初犯的行為特征主要有:(1)犯罪行為的預謀性。(2)犯罪行為的幼稚性,容易留下破綻。(3)作案手段簡單。作案工具比較原始。(4)共同犯罪較多。慣犯的行為特征則主要為:(1)犯罪行為的習慣性。(2)犯罪行為計劃的周密性。(3)犯罪行為的類似性。包含有模式化和習慣化的特點。(4)犯罪行為的狡詐性,反偵查的行為明顯。(5)犯罪行為的連續性。(6)犯罪行為的堅決性。
5、 支持療法,是通過支持有鼓勵,解釋欲指導,幫助罪犯有效地適用環境,度過心理危機的心理治療方法。主要針對思想混亂、悲觀絕望,極度焦慮的罪犯。手段包括:消除顧慮;說服勸慰;啟發建議;激勵鼓勵等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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