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鑒定可以自己申請。如果 司法鑒定機構 是有資質合法的,且鑒定程序合法,則就是有效的證據,但如果對方否認,法院可能還會再安排鑒定。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鑒定。當事人申請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具備資格的鑒定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當事人未申請鑒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鑒定的,應當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人進行鑒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 鑒定人有權了解進行鑒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時可以詢問當事人、證人。 鑒定人應當提出書面鑒定意見,在鑒定書上簽名或者蓋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八條 當事人對鑒定意見有異議或者人民法院認為鑒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鑒定人應當出庭作證。經人民法院通知,鑒定人拒不出庭作證的,鑒定意見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支付鑒定費用的當事人可以要求返還鑒定費用。
在不同的 訴訟 活動中,由于 舉證責任 分配不同, 司法鑒定 提請權有一定差別。在 刑事訴訟 中,偵查初期申請司法鑒定主要是偵查機關、偵查人員、被害人及其家屬;在偵查中后期和起訴、審判階段,需要對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定,主要由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提出申請。刑事 自訴案件 中涉及專門性問題的鑒定,主要由被害人一方提請,如果被告方有相反 證據 或對原告方提供的鑒定結論有異議的也可申請初次鑒定或重新鑒定。 民事訴訟、行政訴訟中雙方當事人均有舉證權或負有舉證責任,提請司法鑒定的主體是雙方當事人。這就是司法鑒定鑒定申請的解答
法律客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三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鑒定,應當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間內提出,并預交鑒定費用。逾期不提出申請或者不預交鑒定費用的,視為放棄申請。
對需要鑒定的待證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間內無正當理由不提出鑒定申請或者不預交鑒定費用,或者拒不提供相關材料,致使待證事實無法查明的,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三十二條
人民法院準許鑒定申請的,應當組織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具備相應資格的鑒定人。當事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人民法院依職權委托鑒定的,可以在詢問當事人的意見后,指定具備相應資格的鑒定人。
人民法院在確定鑒定人后應當出具委托書,委托書中應當載明鑒定事項、鑒定范圍、鑒定目的和鑒定期限。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
第十二條
委托人委托鑒定的,應當向司法鑒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材料,并對鑒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司法鑒定機構應當核對并記錄鑒定材料的名稱、種類、數量、性狀、保存狀況、收到時間等。
訴訟當事人對鑒定材料有異議的,應當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則所稱鑒定材料包括生物檢材和非生物檢材、比對樣本材料以及其他與鑒定事項有關的鑒定資料。
司法鑒定申請條件是:對公安機關在辦理治安、刑事案件中,當事人要求進行傷情鑒定的,辦案單位應及時開具法醫傷情鑒定委托書,當事人憑委托書到被委托的法醫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法律客觀:《刑事技術鑒定規則》第八條 刑事技術鑒定,要按下列程序進行:預備檢驗、分別檢驗、比對檢驗、綜合評斷。每個程序都要作出詳細、客觀的記錄。最后制作鑒定書。 《刑事技術鑒定規則》第九條 對檢材進行物理檢驗或化學檢驗,要標明取材部位,并作詳細記錄。消耗性的檢材,要注意留存,以備復核檢驗;檢材過少無法留存的,應事先征得送檢單位同意,并在委托登記表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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