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難免人與人之間會有一些小摩擦,小糾紛的時候,雙方不能通過協商來處理的話,就只能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來解決。民事訴訟法費用標準: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不超過1萬元: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10萬元:訴訟標的額×2.5%-200元;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訴訟標的額×2%+300元;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訴訟標的額×1.5%+1300元;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訴訟標的額×1%+3800元;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訴訟標的額×0.9%+4800元;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訴訟標的額×0.8%+6800元;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訴訟標的額×0.7%+11800元;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訴訟標的額×0.6%+21800元;超過2000萬元:訴訟標的額×0.5%+41800元。二、執行費(申請人不預交)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每件50元至500元;不超過1萬元: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執行金額×1.5%-100元;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執行金額×1%+2400元;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執行金額×0.5%+27400元;超過1000萬元:執行金額×0.1%+67400元。三、保全費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每件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1%;超過10萬元的部分0.5%,但最多不超過5000元。四、離婚案件:每件50-300元,超過20萬元的部分收0.5%。五、侵害人身權案件:每件100-500元,超過5萬至10萬的部分,收1%;超過10萬的部分收0.5%。六、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50-100元。七、勞動爭議案件:每件10元。八、知識產權糾紛案件:無爭議金額的,每件500-1000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收費標準。九、破產案件:依據破產財產總額計算,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減半交納,但最高不超過30萬元。破產申請費清算后交納。十、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十一、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50-100元。十二、申請支付令:按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十三、申請公示催告:每件交納100元。十四、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每件交納400元。十五、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被告提起反訴、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決定合并審理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以上就是民事訴訟法費用標準。我們在提出民事訴訟,在進行訴訟的內容,也就民事案件的類型不一樣,收費標準也是不一樣的,但民事訴訟費用標準是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來執行。公民在向法院提起訴訟前。先看一下相關規定,根據自己的案件類型對所要收取的費用做一個大概的估算。
一、民事上訴費用如何計算一審被告和第三人兩人分別上訴,各自交上訴費。如果是一審共同被告的話可以一起上訴。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上訴人預交。被告提起反訴,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由被告預交。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可以不預交案件受理費。二審訴訟費的受理費計算,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二、哪些情況不需要繳納案件受理費下列案件不交納案件受理費:1、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2、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3、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4、行政賠償案件。根據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規定的審判監督程序審理的案件,當事人不交納案件受理費。但是,下列情形除外:1、當事人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2、當事人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訴,第一審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三、敗訴方訴訟費支付期限多久訴訟費一般是先交納,判決后有敗訴方支付,一般訴訟時間是三到六個月。訴訟費用由原告預先支付,判決結果出來后,除非一方自愿承擔,否則誰敗訴,誰承擔。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法律客觀:《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等。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
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等。
法院起訴費用標準,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具體如下:
1、如果是財產糾紛,無財產爭議的,訴訟費為每件50元;
2、如果是婚姻糾紛,無財產爭議的,訴訟費為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
3、如果是勞動糾紛,無財產爭議的,訴訟費為每件交納10元;
4、案件受理費根據訟請求的金額規定的登記交納。
起訴的基本流程,具體如下:
1、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申請立案,當事人準備證據資料;
2、法院將送達開庭公告并在七個工作日內通知雙方開庭時間;
3、開庭當日帶齊資料到庭舉證辯論、發表意見;法庭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則由合議庭進行宣判;
4、等待法院的判決和執行。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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