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的期限是怎樣規定的
拘役的期限是為一至六個月。規定是根據《刑法》第四十二條,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并罰時,最高不得超過1年。
拘役是剝奪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在中國刑罰體系中,拘役是一種介于管制與有期徒刑之間的一種主刑。
拘役管制的期限是多少年
法律主觀:
1、 管制的期限 ,為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 羈押 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 拘役的期限 ,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 刑法 》第三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四條
法律客觀:
《刑法》第三十八條 管制的期限,為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處管制,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對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實行社區矯正。 違反第二款規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 第四十二條 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拘役的期限
一、拘役的期限是多久
1、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拘役指短期剝奪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強制勞動的刑罰。拘役有如下特點:
(1)刑期短于有期徒刑,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
(2)服刑期間,被處拘役者每月可回家1到2天,參加勞動者還可酌量發給報酬;
(3)拘役期滿后再犯罪,不構成累犯。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二條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第四十三條
【拘役的執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
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二、拘役是在看守所還是在監獄
拘役是在看守所。人民法院判處拘役后,由公安機關移送看守所執行刑期,不是移送到監獄。對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執行。
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機關依法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
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的時候,應當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在判決生效后十日以內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
相關推薦:
醉酒駕車撞人怎么處理(酒駕撞人怎么判刑和賠償)
員工因病死亡賠償最新(死亡賠償金2023年最新標準)
死亡賠償金(民法典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定)
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是什么意思)
外籍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