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罪 量行標準為《 刑法 》第234條、第238條、第247條、第248條、第289條、第292條、第333條的規定: (一)犯故意傷害罪,處3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 (二)犯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 故意傷害 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 死刑 。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以特別殘忍手段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造成六級嚴重殘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故意傷害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可以處死刑。如果犯罪嫌疑人沒有殺人故意、沒有使用特別殘忍手段的,就目前的判例來看,一般不會處死刑。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1、行為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其死亡的,會構成故意傷害罪,應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刑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一般情況下,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法律依據:《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
2、對于從犯,應當從輕處罰。
3、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過失犯罪的。
4、緊急避險或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
請點擊輸入圖片描述(最多18字)
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5、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6、對于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