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無期徒刑最少服刑多少年
1、無期徒刑最低服刑不能少于十三年。無期徒刑是剝奪犯罪人終身自由,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無期徒刑是自由刑中最嚴厲的刑罰方法,主要表現在剝奪犯罪人終身人身自由。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八條
【減刑條件與限度】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二、無期徒刑是關到死嗎
無期徒刑不是關到死,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人可以通過減刑來縮減刑期,比如犯罪人在服刑期間表現良好或者戴罪立功的,可以減到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跟終身監禁不一樣,終身監禁不能減刑,只能在監獄一輩子,而無期徒刑在犯罪人有良好的表現時可以申請減刑。無期徒刑是中國刑法規定的主刑之一,其嚴厲程度僅次于死刑,被判處這一刑罰的罪犯可能終身服刑,相當于國外的終身監禁。
被判無期徒最少需要被剝奪自由十三年,無期徒刑是沒有期限的自由刑,但是在監獄內表現良好的可以適當減輕刑罰,無期徒刑減刑后最少不能低于十三年。一般被判處無期徒刑后有悔改表現的或者立功的,可以在服刑兩年后減刑,減刑后一般為二十年到二十二年的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是多少年"/>一、被判無期徒刑是多少年無期徒刑是沒有年限的,是終身監禁的,但是可以減刑。被判處無期徒刑就意味著將被剝奪終身自由。無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宣判之日起計算,判決宣判前先行羈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后,執行有期徒刑,先行羈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六條的規定,無期徒刑罪犯在執行期間,如果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減刑。減刑幅度為:對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一般可以減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八條規定,無期徒刑罪犯經過一次或幾次減刑后,其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時間應當自無期徒刑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二、無期徒刑什么時候可以減刑無期徒刑犯在執行期間,如果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減刑。為使無期徒刑犯的減刑,與死緩犯、有期徒刑長刑犯的減刑相照應,對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一般可以減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確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犯在執行期間重新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自新罪判決確定之日起一般在二年內不予減刑;對新罪判處無期徒刑的,減刑的起始時間要適當延長。刑法關于無期徒刑犯的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年的規定,應當自無期徒刑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關于有期徒刑犯的減刑期限問題:有期徒刑犯在執行期間,如果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一般一次可以減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確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現的,一般一次可以減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悔改表現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一次最長可以減二年有期徒刑;如果悔改表現突出并有立功表現的,一次最長可以減三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不受上述減刑期限的限制。三、無期徒刑減刑的相關法律規定《刑法》第七十八條【減刑條件與限度】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八條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罰執行期間,符合減刑條件的,執行二年以上,可以減刑。減刑幅度為: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二十二年有期徒刑;確有悔改表現并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二十一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二十年以上二十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確有悔改表現并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十九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罪犯減為有期徒刑后再減刑時,減刑幅度依照本規定第六條的規定執行。兩次減刑間隔時間不得少于二年。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不受上述減刑起始時間和間隔時間的限制。
法律客觀:《刑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
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一、無期徒刑是多少年
1、無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間的一種嚴厲的刑罰。
2、無期徒刑是剝奪犯罪分子終身自由,并強迫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
3、無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宣判之日起計算,判決宣判前先行羈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后,執行有期徒刑,先行羈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
4、無期徒刑罪犯在執行期間,如果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減刑。減刑幅度為:對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一般可以減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5、無期徒刑起始時間應當自無期徒刑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6、對于沒有減刑的,如果年齡很大,由相關法律部門認定其沒有繼續犯罪能力了,可以考慮減刑,或者用監管的方式,讓其在監獄外度過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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