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在平時制假售假也許只是普通的經(jīng)濟犯罪,會由刑法來處理判決,但放在疫情期間,這個味道和含義就變了。全國人民共抗疫情的節(jié)骨點,你居然為了錢制假售假,有沒有想過如果普通民眾購買了能否有防護效果?如果防護不當感染肺炎會導致怎樣的后果?如果這些口罩到了一線醫(yī)護人員手中又會怎么樣?本來口罩這樣的醫(yī)療資源在當時就稀缺,還制假售假,簡直巴不得國家防控壓力再多一點,國民恐慌再多一點。這就是妥妥的發(fā)國難財。
在疫情里制假售假,還辯白這不是發(fā)“國難財”的人,我實在想問你們一句,這樣的口罩,你們自己敢用嗎?就不說你們在這里騙錢的不法行為,面對人命你們也是心狠手辣冷漠之至。生產(chǎn)銷售假口罩,如果導致別人感染新冠肺炎乃至病重去世,這和間接殺人有何不同?平時賣賣質(zhì)量不好的假貨也就算了,疫情當前不做貢獻還動起了不該動的心思,真不知道這些黑心錢廠家和銷售方有臉賺有沒有臉花。
一般來說,對于制假售假、生產(chǎn)、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產(chǎn)品罪都會由刑法依實際情況進行定性量刑,但對于疫情期間的這類行為,國家相關機關也明確表示會在基礎上考慮加重刑罰。這一規(guī)定真是讓人拍手稱快,想要成本少賺錢多,就要考慮你經(jīng)不經(jīng)得起法律的制裁。
疫情期間賣假口罩,妥妥的發(fā)國難財行為,除了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更應該受到大家的口誅筆伐。在這里也提醒大家,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道路千萬條,違法是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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