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要判幾年
一、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要判幾年 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處或者單處 罰金 ;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數額較大”怎么認定 1、拒不支付一名勞動者三個月以上的勞動報酬且數額在五千元至兩萬元以上的; 2、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且數額累計在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 二、怎樣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并非說拖欠勞動者 工資 一定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而是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 明確表示拒不支付或雖表示應支付,但主動實施作為,為不支付找借口的; 2、 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轉移財產、逃匿的行為: (1)實施了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的行為。 (2)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即企業的銀行存款足夠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而不作為,導致勞動者沒有按合同或法定應獲得勞動報酬的時限。 3、 數額較大。法律沒有明文規定構成的絕對值范圍。應比照 職務侵占罪 的入刑標準,即逃避或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在五千元至一萬元以上,構成“數額較大”,應予追訴; 4、 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 因此,廣大勞動者如果遇到了 拖欠工資 的事情,也不要灰心喪氣。要主動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遇到老板拖欠工資的情況時,可以先與對方溝通協商,協商不了的,可以去本地 勞動監察 大隊舉報,或向 勞動爭議仲裁 委員會申請仲裁。如果對方還是不履行責任的,最后可去公安機關舉報,請求法律的保護。
包工頭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法律主觀:
什么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這不同于常規意義上的 拖欠工資 ,在法律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是指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為。因此,如果數額較小,并且得到有效處理的情況下還不構成犯罪行為,只屬于勞動糾紛的范圍。 國家相關法律規定 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規定最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刑法 修正案(八)》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在其中將拒不支付勞動者報酬等嚴重危害群眾利益的行為也正式列入《刑法修正案(八)》法條,進一步強化了刑法對民生的保護。同時,為統一司法適用,最高人民 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了《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 罪名 的補充規定(五)》。該司法解釋將 惡意欠薪 的罪名正式確定為“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另外,在2013年1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對外發布的《關于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其中針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所涉及的術語界定、定罪量刑標準、單位犯罪等問題,進一步明確了相關刑事案件的法律適用標準。這一司法解釋從2013年1月23日起施行,成為了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判定法律文件。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構成要件 在勞動糾紛中要判定是否形成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需要根據其主客體要件來進行判斷,其中需要滿足的要件應有以下幾個內容。 本罪的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也就是企業和自然人,任何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是企業都可以構成本罪的主體。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 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老板拖欠工資不給可以判刑嗎?
老板拖欠工資不給可以判刑嗎?如果是無故拖欠工資,那是違法的,得按勞動合同上的約定支付勞動者工資。
無故拖欠工資,是無故拖欠工指用人單位在沒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下的拖欠員工的工資的行為,超過《**省工資支付規定》的期限,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的行為。拖欠工資是不合法的,如果雙方有合同,被拖欠方可以把另一方告上法庭,但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勞動部《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中對于“無故”作了排除性規定:“‘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付薪時間未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包括: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在征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后,可暫時過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其他情況下拖欠工資均為無故拖欠。”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其支付賠償金:(1)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2)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3)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4)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可以看出,無故拖欠職工工資,資方要支付拖欠工資、補償金(25%拖欠工資額),必要時還要支付賠償金(但要以造成實際損害為前提)。
相關推薦:
醉酒駕車撞人怎么處理(酒駕撞人怎么判刑和賠償)
員工因病死亡賠償最新(死亡賠償金2023年最新標準)
死亡賠償金(民法典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定)
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是什么意思)
外籍人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