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產車間唐某某在檢查操作室配電柜空氣開關時,由于操作失誤造成觸電,被現場其他工作人員發現后及時施救并報告工廠,將其送往醫院救治。該事故屬于一般事故,只需要上報到工廠嗎?應該怎樣上報?
上述案例中的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首先,上報至工廠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其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上報至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并通知公安機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會和人民檢察院。
具體上報流程依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十條的規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依照下列規定上報事故情況,并通知公安機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會和人民檢察院:(一)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級上報至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二)較大事故逐級上報至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三)一般事故上報至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依照前款規定上報事故情況,應當同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以及省級人民政府接到發生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國務院。必要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可以越級上報事故情況?!比绻谏蠄筮^程中有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的行為,依法追究其責任。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第十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依照下列規定上報事故情況,并通知公安機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會和人民檢察院:(一)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級上報至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第三十五條 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遲報或者漏報事故的;……
第三十六條 事故發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事故發生單位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謊報或者瞞報事故的;……
依法對生產安全事故進行上報是依法辦事的體現,及時、準確、完整地報告事故有利于使事故得到重視,使事故的處理合理合法。遲報、漏報、謊報、瞞報事故的行為,影響十分惡劣,將導致法律的公信力下降,必須將《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在群眾中普及,發揮法律應有的指引作用和教育作用。
法律分析:企業的主要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法律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第三十五條 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不立即組織事故搶救的;(二)遲報或者漏報事故的;(三)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的。
第三十八條 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事故發生的,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發生一般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罰款;(二)發生較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罰款;(三)發生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罰款;(四)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罰款。
《安全生產法》 第九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未履行本法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1) 發生一般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30% 的罰款;(2) 發生較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罰款;(3) 發生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60% 的罰款;(4) 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80% 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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