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消費屬于違法行為嗎?
這是屬于違法行為,是可以去工商部門投訴的。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
第十條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
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二、強制消費主要特征
(一)行為的主體
本行為主體為達到責任年齡且具備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單位亦能構成本行為。單位犯本行為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6條的規定進行處罰。
(二)行為的客體
本行為不僅侵犯了交易相對方的合法權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場秩序。商品交易是在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發生的法律關系,應當遵循市場交易中的自愿和公平原則。但在現實生活中,交易雙方強買強賣、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的現象時有發生,這種行為違背了市場交易原則,破壞了市場交易秩序,侵害了消費者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如果行為人強行交易,就具有了社會危害性,應當接受治安管理處罰,情節嚴重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行為的主觀方面
本行為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間接故意和過失不構成本罪。
(四)行為的客觀方面
本行為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的行為。
違背他人意志,強迫他人與己或者第三人交易是本行為的本質特征。所謂違背他人意志,是指他人不想向其購買商品而強行其購買,他人不愿出賣商品強迫其出賣,他人不肯提供服務,強迫他人提供,他人不愿意接受服務而強迫其接受。所謂服務,是指各種營業性的服務,如住宿、運輸、餐飲、維修、打掃衛生、送灌煤氣、托運家具、提供鐘點工等等。應當指出,對于強迫他人出賣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他人一般應是在從事商品的出賣或營利性服務的工作。如果他人并未從事這種營利性的工作,而強迫他人將自己所有的某種商品如祖傳之物賣給自己或者強行沒有從事搬送煤氣的人為自己搬送煤氣,強迫未從事飲食、住宿的人提供飲食、住宿,則不能以本行為論處。此外,服務應是合法的營利性的服務。倘若不是合法的服務,如強行為己提供賣淫、賭博等非法服務或者為己洗腳、倒尿等侮辱性服務
強迫交易罪量刑標準是什么?
《刑法》第226條以暴力、威脅手段,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一)強買強賣商品的;
(二)強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務的;
(三)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投標、拍賣的;
(四)強迫他人轉讓或者收購公司、企業的股份、債券或者其他資產的;
(五)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的。
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上述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拓展資料
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
本罪不僅侵犯了交易相對方的合法權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場秩序。商品交易是在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發生的法律關系,應當遵循市場交易中的自愿與公平原則。但在現時生活中,交易雙方強買強賣、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的現象時有發生,這種行為違背了市場交易原則,破壞了市場交易秩序,侵害了消費者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如果行為人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行交易,就具有了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情節嚴重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嚴重的行為。
所謂暴力,是指對被強迫人的人身或財產實際強制或打擊,如毆打、捆綁、抱住、圍困、傷害或者砸毀其財物等;所謂威脅、是指對被害人實際精神強制,以加害其人身、毀壞其財物、揭露其隱私、破壞其名譽、加害其親屬等相要挾。其方式則可以是言語,也可以是動作,甚至利用某種特定的危險環境進行脅迫。無論是暴力還是威脅,都意在使其不敢反抗而被迫答應交易。他人不愿意購買或出賣商品或者提供或接受服務時,如果采取利誘、欺騙等非暴力威脅方法要求交易,則不能以本罪論處。暴力、威脅直接與交易相關,意在促使交易的實現。如果不是出于這一目的,而在交易活動之外實施暴力、威脅行為的,自然不能以本罪論處。
違背他人意志,強迫他人與己或者第三人交易是本罪的本質特征。所謂違背他人意志,是指他人不想向其購買商品而強行其購買,他人不愿出賣商品強迫其出賣、他人不肯提供服務,強迫他人提供,他人不愿意接受服務則強迫其接受。所謂服務,是指各種營業性的服務,如住宿、運輸、餐飲、維修、打掃衛生、送灌煤氣、托運家具、提供鐘點工等等,應當指出,對于強迫他人出賣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他人一般應是在從事商品的出賣或營利性服務的工作。如果他人并未從事這種營利性的工作,而強迫他人將自己所有的某種商品如祖傳之物賣給自己或者強行沒有從事搬送煤氣的人為自己搬送煤氣、未從事飲食、住宿的人提供飲食、住宿,則不能以本罪論處。此外,服務而是合法的營利性的服務。倘若不是合法的服務,如強行為己提供賣淫、賭博等非法服務或者為己洗腳、倒尿等侮辱性服務,則也不能構成本罪,構成犯罪的,應以他罪論處,
本罪屬情節犯,只有在強迫他人交易的行為達到情節嚴重時才能構成。情節不屬嚴重、即使實施了強買強賣行為,也不能以本罪論處。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多次強迫交易的;實施強迫交易非法獲得數額較大的;造成惡劣影響的結伙實行強迫交易的;手段惡劣的;強迫外國人交易的;強迫交易內容低劣的;等。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依本節第231條之規定,單位亦能構成本罪。單位犯本罪的,實行兩罰制,即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本條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間接故意與過失不構成本罪。
以上就是華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綜上所述,我們可以了解到強迫交易罪是一種犯罪行為。強迫交易罪的犯罪行為一般可以認定為利用不正當的手段,對其進行脅迫進行交易的行為。
商家強制消費者消費怎么處理
1、和對方積極協商,協商不成,可到工商部門進行申訴,或到法院起訴,或是報警。強制消費是公用企業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獨占地位的經營者,限定他人購買其指定的經營者的商品,排擠其他經營者的行為。
2、首先,遭遇強制消費時,建議先與經營者或旅行社協商,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盡量和平解決。其次,一旦遇到比較頑固的經營者,無法和解的,建議撥打110報警。報警的目的,一方面因為警方可以快速到場,可及時請求警方制作筆錄取證,事發當時報警并注意取證是非常重要的;另一方面,警方也可以參與調解,使問題盡快解決,畢竟出行的目的是為了開心娛樂。再次,極端情況下,如果警察處理不力,甚至處理不公,這時候可以同時撥打12301旅游熱線或12315消費者熱線進行投訴。
強制消費能否適用懲罰性賠償?
1、強制消費不適用懲罰性賠償,消費者權益保護中懲罰性賠償金的適用一般應具備如下條件:
2、適用懲罰性賠償金的法律關系的主體是經營者和消費者。消費者是請求權的權利主體,經營者是懲罰性賠償金的義務主體,其它人不能成為懲罰性賠償的主體。
3、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關于欺詐行為,人們看法不一。目前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68條規定“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為欺詐行為。”
4、懲罰性賠償以消費者有實際損失為要件。這里的問題是如何認定消費者的實際損失。筆者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要支付一定代價,如果支付一定價金所得到的商品或者服務是不真實的或者質量有瑕疵時,他本身就受到了損害,包括物質損失、精神損害以及其他無形的精神損害,可以要求懲罰性賠償金。
5、必須由受欺詐的消費者提出雙倍賠償的要求。因為民事責任的承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則,如果消費者沒有提出該要求,人民法院不能依職權主動追究經營者雙倍賠償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六條 可按規定判處10日以下拘留或罰款,情節嚴重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條,可按規定判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罰金。
情節嚴重,應當包括以下幾點:
1、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獲利數額較大的;
2、多次強迫交易的;
3、社會影響惡劣的;
4、給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較為嚴重后果的;
5、強迫交易嚴重擾亂市場的;
6、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強迫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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