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抗訴的流程是什么
法律主觀:
申請抗訴的方式為在收到判決書后五日以內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人民檢察院會在收到請求后的五日以內作出是否抗訴的決定并答復請求人。根據法律規定,抗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認為確有錯誤時,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審理要求的訴訟活動。
法律客觀: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的,自收到判決書后五日以內,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人民檢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后五日以內,應當作出是否抗訴的決定并且答復請求人。
再審判決不服怎樣抗訴
再審判決不服的抗訴流程是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并制作抗訴書,向上一級法院提交。駁回再審申請情形是申請人主體不適格、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沒有提出上訴等。
一、再審判決不服怎樣抗訴 再審判決不服抗訴流程是: 人民檢察院決定對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提出抗訴的,應當制作抗訴書,并向上級人民法院提交,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再審。抗訴程序是一種補救程序,它不是每一案件都必經的程序。 二、駁回再審申請情形 1.申請人主體不適格的; 2.民事案件一審判決后,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沒有提出上訴的; 3.民事案件的判決、裁定、調解發生法律效力超過二年提出的; 4.民事案件的當事人在一審、二審期間無正當理由不提交證據,現以該證據提出再審申請的; 5.再審申請人在再審期間撤回再審申請,或者經合法傳喚后拒不到庭,在人民法院按自動撤回再審申請處理后,又以相同理由申請再審的; 6.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并已履行完畢的; 7.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后,當事人申請再審,但不能證明調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內容違反法律規定的; 8.涉外、涉港澳臺案件的裁判文書發生法律效力后,已申請外國法院或港澳臺法院承認和執行的; 9.已經本級人民法院再審的; 10.人民法院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產還債程序審理的案件; 11.人民法院依照特別程序審理的選民資格案件; 12.人民法院判決、調解解除婚姻關系、確認婚姻關系無效的案件,但當事人就財產分割問?題申請再審的除外; 13.人民法院裁定撤銷仲裁裁決或者駁回撤銷仲裁裁決申請的; 14.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仲裁裁決或者駁回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申請的; 15.人民法院認定仲裁協議效力的案件。 三、再審判決能否加重處罰 所謂再審不加刑是指經過刑事再審程序,不得對被告人處以較原判決更重的刑罰。德國和日本的刑事訴訟法均體現了再審不加刑的原則,而法國的規定更為徹底,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審的提起,從根本上杜絕了加重被告人處罰的發生。提醒您,我國的審判監督程序沒有再審不加刑原則的相關規定,通過再審既可以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裁判,也可以作出不利于被告人的裁判。
檢察院受理抗訴案件后的流程
法律主觀:
檢察院受理抗訴案條件:(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四)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法律客觀: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五百八十四條人民檢察院認為同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提出抗訴:(一)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二)有確實、充分證據證明有罪而判無罪,或者無罪判有罪的;(三)重罪輕判,輕罪重判,適用刑罰明顯不當的;(四)認定罪名不正確,一罪判數罪、數罪判一罪,影響量刑或者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五)免除刑事處罰或者適用緩刑、禁止令、限制減刑錯誤的;(六)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嚴重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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