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16歲持刀傷人怎么判刑
法律主觀:
未滿18周歲的人用刀捅上別人的,如果構成了故意傷害罪,行為人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則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但是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如果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故意傷害造成重傷的,也要承擔刑事責任,但是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法律客觀:
《刑法》第十七條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17歲持刀故意傷人一般判幾年
17歲持刀故意傷人一般判刑如下:
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我國未成年犯罪判刑年齡如下:
1、12周歲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2、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3、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4、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5、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6、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綜上所述,一般情況下,滿16周歲以上的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未成年人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未成年持刀傷人怎么判刑?
未成年人持刀砍人導致對方重傷。如果14周歲以下,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已滿14周歲,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屬于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依法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未成年人犯罪會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一、未成年持刀傷人怎么判刑? 未成年人持刀砍人導致對方重傷。如果14周歲以下,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已滿14周歲,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屬于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依法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未成年人犯罪會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二、處理原則 1、從寬處理的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第三款:“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規定,對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必須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也就是說,不滿十八歲是一個法定從寬處罰的情節。至于是從輕還是減輕以及從輕的幅度,則根據具體案件確定。根據這一原則,對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原則上不應判處法定最高刑,在具體量刑時一般應將未成年人中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低齡犯罪者與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高齡犯罪者區別開來,在同一年齡段內的犯罪,在決定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時,一般也要體現不同行為人年齡上的差別。只有這樣,才能完整地體現和實現我國刑法對未成年人犯罪從輕、減輕處罰的從寬原則。 2、不適用死刑的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49條:“犯罪的時候不滿18周歲的人和審判時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的規定,未成年人不論犯何罪均不應判處死刑。這是剛性要求,不允許有任何例外。所謂犯罪的時候是指實施犯罪行為的時候。如果犯罪的時候不滿18周歲,即使審判的時候已滿18周歲也應適用本條規定。我國刑法之所以規定對不滿18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主要原因在于:死刑是一種最嚴厲的刑罰,它關系到犯罪人的生死存亡。不滿18周歲的人由于未成年,還處在生理與心理發育過程中,認識能力和控制能力都還比較弱,因此,尚未達到罪行極其嚴重、不堪改造的程度,故不宜適用死刑。 3、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原則 我國《未成人保護法》第38條規定:“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四條也明確地規定:“對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責任,實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這就從法律上明確了司法機關在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時所應遵循的基本原則。教育、感化、挽救原則要求司法人員在辦理未成人案件中要正確處理懲罰和教育的關系。要將教育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司法人員對未成人要堅持攻心為主,像父母對孩子、教師對學生一樣,針對其個人特點,曉之以理,動之以情,使之認識到自已行為的危害性。 因為國家的法律普及方面以及教育上的欠缺,近幾年也會發生未成年人犯罪的情況,因為未成年人的心理沒有發育完全,所以在未成年人實施犯罪行為后司法機關也是會根據當事人的實際年齡確定處罰力度的,除非犯罪情節過于惡劣,一般情況下未成年人不適用死刑這一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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