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詐勒索立案必須滿足三個條件
敲詐勒索罪行為人為一般犯罪主體,即已滿十六周歲的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該罪名構成必須滿足的三個條件如下:
1、行為人必須具有非法占有別人財物的目的。如果是別的目的,如債權人為討債而威脅債務人的,則不構成本罪。
2、在客觀上,行為主體還應當滿足特定的行為構造:對別人實施威脅、對方產生恐懼的心理、對方基于恐懼心理處分財產、行為主體或者第三人獲得財產、被害人遭受財產損失。暴力或者脅迫的方法多種多樣,如將要實行暴力;揭發隱私、違法犯罪活動;毀壞名譽相威脅等等。其形式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可以通過第三者轉達;可以是明示,也可以是暗示。在取得他人財物的時間上,既可以脅迫對方當場交出,也可以限期交出。總之,是通過對公私財物所有人、保管人實行精神上的強制,使其產生恐懼、畏難心理,不得已而交出財物;
3、敲詐勒索的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數額較大,是敲詐勒索行為構成犯罪的基本要件。如果敲詐勒索的財物數額較小,一般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處罰,不需要動用刑罰。多次敲詐勒索,是刑法修正案(八)增加規定的構成犯罪的條件。有的犯罪分子,特別是黑社會性質組織和惡勢力團伙成員,憑借其組織或團伙的非法控制或影響,頻繁實施敲詐勒索行為,欺壓群眾,擾亂社會治安,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對多次敲詐勒索的行為,即使敲詐勒索的財物數額沒有達到較大的標準,也應當依法定罪處罰。
敲詐勒索罪構成要件如下: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個體是復雜客體,不僅侵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還危及他人的人身權利或者其他權益。這是本罪與盜竊罪、詐騙罪不同的顯著特點之一。本罪侵犯的對象為公私財物;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采用威脅、要挾、恫嚇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的行為;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已滿16歲)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必須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如果行為人不具有這種目的,或者索取財物的目的并不違法,如債權人為討還久欠不還的債務而使用帶有一定威脅成分的語言,催促債務人加快償還等,則不構成敲詐勒索罪。
敲詐勒索的處罰標準如下:
1、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二千元至五千元為起點;“數額巨大”,以三萬元至十萬元為起點;“數額特別巨大”,以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為起點。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和社會治安狀況,在上述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并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3、敲詐勒索的犯罪分子是否“有其他嚴重情節”“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應當考慮犯罪分子是否是累犯或者慣犯,是否是共同犯罪的首要分子或者黑社會性質組織、惡勢力團伙的組織領導者,敲詐勒索手段是否惡劣,敲詐勒索對象是否系未成年人等弱勢群體的,是否有冒充國家工作人員進行敲詐勒索等情節,是否造成嚴重后果等。二年內敲詐勒索三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多次敲詐勒索”
敲詐勒索多少金額可以立案
敲詐勒索一般認為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可以立案。
敲詐勒索罪是一種重要的侵犯財產罪,其犯罪對象是公私財物。敲詐勒索罪是數額犯,行為人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必須是“數額較大”,才構成敲詐勒索罪,一般認為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構成“數額較大”,有法定減輕情節的即便達到數額仍可能免予起訴。
構成敲詐勒索罪如下:
1、行為人以將要實施的積極的侵害行為,對財物所有人或持有人進行恐嚇。例如,以將要實施殺害、傷害、揭發隱私、毀滅財物等相恐嚇。由此可見,本罪只能以作為方式實施,不可能是不作為;
2、行為人揚言將要危害的對象,可以是財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與他們有利害關系的其他人。例如,財務所有人或持有人的親屬等;
3、發出威脅的方式可以多種多樣。例如,可以當著被害人的面用口頭、書面或其他方式表示,也可以通過電話、書信方式表示;可以是行為人親自發出,也可以是委托第三者轉達;可以明示,也可以暗示,都不影響本罪的構成;
4、威脅要實施的侵害行為有多種,有的可以是當場實現的,如殺害、傷害,有的是當場不可能實現,必須日后才能實現的,如揭發隱私。需要注意的是,行為人威脅將要實施危害行為,并非意味著發出威脅之時不實施任何危害行為,例如威脅將要實施傷害行為,但在威脅發出之時實施相對輕微的毆打行為;或者威脅將要實施殺害行為,但在威脅發出之時實施傷害行為。綜上所述,敲詐勒索罪是一種重要的侵犯財產罪,其犯罪對象是公私財物。敲詐勒索罪是數額犯,行為人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必須是“數額較大”,才構成敲詐勒索罪,一般認為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構成“數額較大”,有法定減輕情節的即便達到數額仍可能免予起訴。綜上所述,遺產繼承的訴訟時效有三年。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021年敲詐勒索立案標準與量刑標準
敲詐勒索罪的立案標準:
敲詐勒索罪是數額犯,行為人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必須是“數額較大”,才構成敲詐勒索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敲詐勒索罪數額認定標準問題的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1000元至3000元為起點。以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搶劫、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的相關規定,行為人冒充治安聯防隊員“抓賭”、“抓嫖”、沒收賭資或者罰款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以敲詐勒索罪定罪處罰;在實施上述行為中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脅的,以搶劫罪定罪處罰。
敲詐勒索罪的量刑:
觸犯本罪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數額較大”的標準可以按照本解釋第一條規定標準的百分之五十確定:
(一)曾因敲詐勒索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一年內曾因敲詐勒索受過行政處罰的;
(三)對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敲詐勒索的;
(四)以將要實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殺人、綁架等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犯罪相威脅敲詐勒索的;
(五)以黑惡勢力名義敲詐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軍人、新聞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詐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敲詐勒索罪立案標準金額是多少
敲詐勒索罪一般是指,通過恐嚇、威脅或要挾等手段,為了非法占有,或非法占用他人公私財物的行為。我國刑法對敲詐勒索罪的立案標準金額作出了明確的規定。通常情況下,敲詐勒索罪的立案金額是兩千元到五千元以上。兩千元到五千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三萬元到十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如果敲詐勒索價值三十萬元到五十萬元以上的,那屬于數額特別巨大。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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