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的立案標準如下:
1、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因此,在詐騙既遂的情況下,詐騙數額達到3000元,即構成犯罪,公安機關應當立案。2、詐騙未遂情況下,行為人以數額巨大的財物為詐騙目標的,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定罪處罰,公安機關應當立案。
利用發送短信、撥打電話、互聯網等電信技術手段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詐騙數額難以查證,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他嚴重情節”,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
(1)發送詐騙信息五千條以上的;
(2)撥打詐騙電話五百人次以上的;
(3)詐騙手段惡劣、危害嚴重的。
對共同詐騙犯罪,應當以行為人參與共同詐騙的數額認定其犯罪數額,并結合行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數額等情節依法處罰。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是:
1、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這個要件很好理解,例如部分如拐賣婦女兒童案件采用的犯罪手法是欺騙手段獲利,但是它侵犯的是人身權利,就不構成詐騙罪。
2、詐騙罪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這一點可以理解為行為人使用了欺詐行為讓對方產生了錯誤認知,被害人進而作出財產處分后,行為人獲利。這里有四個要點,缺一不可。分別是“使用欺詐方法”“錯誤認識”“財產處分”以及“從中獲利”。
3、詐騙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也就是說,法律規定不負刑事責任的主體不構成本罪,例如未成年人犯罪、不具備行為能力的人犯罪等等,是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4、詐騙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這一要件可以分為兩個注意點,分別是故意犯罪和非法占有目的。例如犯罪嫌疑人明確通過虛構事實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產,并且是故意目的占用的。
區分詐騙罪與非罪的界限,要注意以下幾點:
1、欺詐與貸款行為的界限。如果借款人因某種原因長期拖欠或編造謊言或隱瞞真相而騙取資金和物品,到期后無法償還,只要沒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沒有浪費沒有違約,沒有欺詐,真正計劃償還的,仍屬于貸款糾紛,不構成欺詐罪。
2、詐騙與代購拖欠貨款的界限。以代理購買稀缺商品的名義,取款,未買東西,擅自挪用貨款,拖欠不還款,應注重真實目的、關系、原因、代理具體行為、拖欠情節、后果等,正確判斷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意圖。如果能明確向代人購物,因某種原因未能購買挪用,仍計劃歸還,則不能以詐騙罪論處。以代購名義騙取大量財產、揮霍、無意歸還、無法歸還的,以詐騙罪論處。
3、詐騙罪與集資企業因虧損逃避債務的界限。如果它確實是一家集資經營的企業,但由于管理不善和債務損失,它仍然是一場財產債務糾紛。這與詐騙者以集資經營企業的名義逃跑以實現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質區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法律分析:網絡詐騙罪的立案金額為3000元,不同地方立案標準有所不同。數額較小,沒有達到3000元,尚不構成詐騙罪,但是違反社會治安,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處5-15日拘留,可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詐騙行為累計數額超過3000元的,追究詐騙罪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網絡詐騙的數額達到三千元的,即構成犯罪。行為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客觀:網絡詐騙多少錢才算詐騙罪詐騙罪是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所規定的罪名,一般詐騙罪立案標準與盜竊罪相同,經濟詐騙罪如集資詐騙、貸款詐騙、票據詐騙等見《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一、根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和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00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因此,網絡詐騙2000元以上,警方會予以立案,才算詐騙罪。詐騙數額超過2000元,才算構成詐騙罪。也是就說,詐騙數額超過2000元,警方才會予以立案調查。否則是不構成詐騙的條件的,即便報案了,警方也不會介入調查,一般只做一下記錄。如果報案人數、金額累積到一定標準后,警方才可能會予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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