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案件的種類主要有哪些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詐騙案件的種類主要有合同詐騙罪、票據詐騙罪、貸款詐騙罪、信用卡詐騙最、信用證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集資詐騙罪、有價證券詐騙罪、保險詐騙罪、招搖撞騙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條 【票據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明知是偽造、變造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廢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匯票、本票、支票的;
(四)簽發空頭支票或者與其預留印鑒不符的支票,騙取財物的;
(五)匯票、本票的出票人簽發無資金保證的匯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時作虛假記載,騙取財物的。
【金融憑證詐騙罪】使用偽造、變造的委托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合同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常見的詐騙類型有哪些
常見的詐騙類型有哪些法律分析:
詐騙案件的種類主要有集資詐騙罪、貸款詐騙罪、票據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有價證券詐騙罪、保險詐騙罪等金融詐騙,以及普通的詐騙罪、合同詐騙罪等詐騙案件。詐騙案件,是指利用隱瞞真相、虛構事實等欺騙方法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犯罪行為構成的案件。犯罪分子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受害人的信任,使受害人在不明真相的情況下,自愿將財物交出或承諾犯罪分子的某些要求。罪犯作案前常研究事主的愿望和要求,冒充相應的身份行騙。有的罪犯習慣于假冒某種身份,有的罪犯可根據不同情況假冒多種身份。為假冒某種身份,罪犯常偽造證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衍生問題:
詐騙罪的定性標準是什么?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于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財產所有權。所以,不構成詐騙罪。例如:拐賣婦女、兒童的,屬于侵犯人身權利罪。(二)客觀要件,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1、首先,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二者從實質上說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欺詐行為的內容是,在具體狀況下,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并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因此不管是虛構、隱瞞過去的事實,還是現在的事實與將來的事實,只要具有上述內容的,就是一種欺詐行為。如果欺詐內容不是使他們作出財產處分的,則不是詐騙罪的欺詐行為。2、其次,欺詐行為使對方產生錯誤認識。對方產生錯誤認識是行為人的欺詐行為所致,即使對方在判斷上有一定的錯誤,也不妨礙欺詐行為的成立。在欺詐行為與對方處分財產之間,必須介入對方的錯誤認識。如果對方不是因欺詐行為產生錯誤認識而處分財產,就不成立詐騙罪。3、再次,成立詐騙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之后作出財產處分。處分財產表現為直接交付財產,或者承諾行為人取得財產,或者承諾轉移財產性利益。行為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他人放棄財物,行為人拾取該財物的,也應以詐騙罪論處。但是,向自動售貨機中投入類似硬幣的金屬片,從而取得售貨機內的商品的行為,不構成詐騙罪,只能成立盜竊罪。4、最后,欺詐行為使被害人處分財產后,行為人便獲得財產,從而使被害人的財產受到損害。
詐騙犯罪的類型主要有
1、詐騙的主要類型主要有信用卡詐騙罪、合同詐騙罪、票據詐騙罪、貸款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集資詐騙罪、有價證券詐騙罪、保險詐騙罪、招搖撞騙罪等犯罪。
2、對于犯集資詐騙罪的行為人,一般是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常見行為
信用證詐騙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信用證進行詐騙活動的行為,具體表現為以下四種:
一是使用偽造、變造的信用證或者附隨的單據、文件的;
二是使用作廢的信用證的;
三是騙取信用證的;
四是以其他方法進行信用證詐騙活動的。
其中“使用偽造、變造的信用證或者附隨的單據、文件進行詐騙”
1、詐騙罪與借貸行為的界限。
借款人由于某種原因,長期拖欠不還的,或者編造謊言或隱瞞真相而騙取款物,到期不能償還的,只要沒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沒有揮霍一空,不賴帳,不再弄虛作假騙人,確實打算償還的,仍屬借貸糾紛,不構成詐騙罪。
2、詐騙罪與代人購物拖欠貨款行為的界限。
對以代人購買緊缺商品的名義,取走貨款,沒買到東西,又擅自挪用貨款,拖欠不還款的行為,應著重考察其真實目的、雙方的關系、事情的起因、代辦人的具體行為、拖欠的情節、后果等等,從而正確判斷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意圖。如能明確想代人購物,因故未能買到挪用仍擬歸還的,不能以詐騙罪論處。如果以代購為名,行詐騙之實,騙取大量財物,大肆揮霍,根本無意歸還,也無力歸還的,應以詐騙罪論處。
3、詐騙罪與集資辦企業因虧損躲債的界限。
如果確實是集資經商辦企業,但因經營不善,虧損負債,為躲債而外出,仍屬財產債務糾紛。這同詐騙犯以集資辦企業為名,撈到錢財就逃之夭夭,以實現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質區別。
法律依據:
《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集資詐騙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常見的詐騙類型有哪些
詐騙的主要類型主要有:信用卡詐騙罪、合同詐騙罪、票據詐騙罪、貸款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集資詐騙罪、有價證券詐騙罪、保險詐騙罪、招搖撞騙罪等犯罪。
常見詐騙形式主要有:
1.刷單類詐騙
表現形式:騙子通過各類網站、微信群、QQ群、短信等發布刷單賺傭金的廣告,在受害人上鉤后,以刷一單低價的商品作為幌子,并快速將承諾的購物本金和刷單傭金返還。按此流程操作一到兩次,逐漸獲取受害人的信任。騙子在贏得信任后,要求受害人繼續網購刷單,以刷單商品單價越高傭金越高為誘餌,誘使受害人投入更多的本金。此時,騙子開始找各種借口拖延兌付本金和傭金,以各種系統卡單、轉賬延遲、賬戶凍結等理由讓受害人繼續加大投入,最終造成大額財產損失。
2.虛假購物消費類
表現形式:騙子通過各種電商平臺、聊天軟件低價售賣物品,引誘被害人上當,在被害人付款后,將被害人拉黑。疫情爆發期間,全國各地涌現出的口罩、額溫槍類詐騙案件,基本上都屬于該類型詐騙。
3.代辦信用卡、貸款類詐騙
表現形式:騙子通過網站、貸款APP、電話來電、手機短信等方式發布貸款、快速辦理信用卡信息,稱可為資金短缺者提供方便,而且利息低、額度高、無抵押、無需擔保、放款快,以此忽悠借款人上鉤;借款人信以為真后,騙子會以提前收取手續費、保證金、利息費、辦卡費、服務費、解凍費、資料費、包裝費、會員費等各種由頭要求借款人轉賬,當借款人將錢款打入騙子提供的賬戶以后,騙子完成一輪騙局,消失了。
4.網絡交友誘導賭博、投資類詐騙
表現形式:騙子通過技術手段盜取或模擬他人QQ號碼、微信號、MSN賬號等,然后以該賬號主人的身份登錄,通過留言、播放視頻、聊天錄像等方式,以生病住院、出事借錢、要求公司財務人員轉賬等理由,讓對方轉款,實施詐騙。
5.微信、QQ冒充老板或親友類詐騙
表現形式:騙子通過技術手段盜取或模擬他人QQ號碼、微信號、MSN賬號等,然后以該賬號主人的身份登錄,通過留言、播放視頻、聊天錄像等方式,以生病住院、出事借錢、要求公司財務人員轉賬等理由,讓對方轉款,實施詐騙。
6.網絡投資理財類詐騙
表現形式:騙子通過制作虛假網頁、搭建虛假交易平臺,以高回報、高收益誘使受害人投資所謂的貴金屬、期貨、現貨、理財產品等,進行虛假交易,進而將被害人投入的資金轉走,被害人被騙。
7.冒充公檢法機關類詐騙
表現形式:騙子冒充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的工作人員給被害人打電話,以涉嫌販毒、洗錢、信用卡惡意透支、被他人盜用身份證后注冊公司涉嫌犯罪等理由對被害人進行恐嚇,并出示假的“通緝令”,給受害人造成巨大的心理壓力,之后再以沒收受害人全部銀行存款相威脅,索要被害人銀行卡賬號、密碼或者要求被害人將個人全部資金轉到“安全賬戶”接受審查。受害人如果照辦,即被騙。
對于犯詐騙罪的行為人,一般是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一、詐騙分為以下四種常見類型:
1、利用盜號和網絡游戲交易進行詐騙,冒名頂替向事主的聊天好友借錢;
2、網絡購物詐騙,騙子以未收到貨款或提出要匯款到一定數目方能將以前款項退還等各種理由迫使事主多次匯款;
3、網上中獎詐騙,犯罪分子利用傳播軟件隨意向郵箱用戶、網絡游戲用戶、即時通訊用戶等發布中獎提示信息;
4、網絡釣魚詐騙,不法分子通過設立假冒銀行網站,當用戶輸入錯誤網址后,就會被引入這個假冒網站。
二、防止網絡詐騙的方法:
1、不要主動與對方聯系,撥打所謂的咨詢電話,這樣只能使您一步步上鉤。
2、不要過分依賴網絡,遇到有人借款,要牢記“不決斷晚交錢,睡一覺過一天,再找親人談一談”的口訣,多留一點時間給自己思考核實相關情況。
3、一旦發覺對方可能是騙子,馬上停止匯款,防止擴大損失。
4、馬上進行舉報,可撥打官網客服電話、當地派出所電話或110報警電話,向有關部門進行求證或舉報。
三、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是:
1、欺騙行為,使對方產生錯誤認識并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
2、使對方產生錯誤認識,即使受騙者在判斷上有一定的錯誤,也不妨礙欺騙行為的成立;
3、使對方基于錯誤認識處分財產,通常有直接交付財產、承諾行為人取得財產、承諾轉移財產性利益、承諾免除行為人的債務等;
4、行為人或者第三者獲得財產,欺騙行為使對方處分財產后,行為人或第三者獲得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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