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消費者給予特殊保護的原則;(2)國家干預和社會參與的原則;(3)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與促進市場經濟發展相協調的原則;(4)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消費者權益宗旨
第一條 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法保護;本法未作規定的,受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保護。
第三條 經營者為消費者提供其生產、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應當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規定的,應當遵守其他有關法律、法規。
第四條 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 國家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國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費者依法行使權利,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國家倡導文明、健康、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消費方式,反對浪費。
第六條 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國家鼓勵、支持一切組織和個人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社會監督。
大眾傳播媒介應當做好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宣傳,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
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相關法律如下:
1、《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2、《合同法》
3、《勞動合同法》
4、《物權法》
5、《民法通則》
6、《侵權法》
7、《產品質量法》
8、《專利法》
9、《著作權法》
10、《憲法》
拓展資料《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了消費者享有以下九種權利:
一、安全權。即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人身財產不得受侵害;
二、知情權。即消費者享有知悉所購買商品或服務真實情況的權利;
三、自主選擇權。即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有自主選擇的權利,不受他人脅迫;
四、公平交易權。即消費者在質量、價格、計量交易條件等方面享有與所有消費者、經營者同等的權利;
五、求償權。即消費者的權益受到損害時有獲得賠償的權利;
六、結社權。即消費者有成立維護自身權利的組織,也就是當前的消費者協會;
七、受教育權。即消費者有獲得消費者權益方面知識的權利;
八、受尊重權。即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人格尊嚴、民族習慣等受到尊重的權利;
九、監督權。即消費者有對商品、服務、經營者、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消費者維權方面進行監督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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